越南官方21日宣布,將暫時認可72個國家與地區之疫苗護照或疫苗接種證明,其中包含台灣。
綜合《越南快訊》(Vietnam Express)等越媒報導,越南外交部發言人黎氏秋姮21日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為了安全、靈活地控制並適應新冠疫情,越南政府暫時認可72個國家與地區,向越南外交部正式推薦的疫苗接種證明或疫苗護照,只要完全接種疫苗就能入境越南,隔離觀察期減短為7天。
黎氏秋姮指出,這項規定預計11月正式實施,以迎接國際旅客、幫助當地觀光業復甦。報導中列出的72個國家與地區,依序是波蘭、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韓國、哈薩克、蒙古、阿曼、泰國、羅馬尼亞、日本、紐西蘭、巴西、斯里蘭卡、捷克、摩洛哥、沙烏地阿拉伯、亞美尼亞、德國、俄羅斯、英國、奧地利、聖馬力諾、寮國、新加坡、比利時、西班牙、丹麥、美國、義大利、保加利亞、斯洛伐克、挪威、瑞典、以色列、法國、土耳其、亞塞拜然、印度、瑞士 、中國、巴基斯坦、愛爾蘭、希臘、科威特、哥倫比亞、荷蘭、澳洲、芬蘭、台灣(中國)、匈牙利、白俄羅斯、柬埔寨、阿爾及利亞、加拿大、印度尼西亞、尼泊爾、墨西哥、玻利維亞、克羅埃西亞、葡萄牙、土庫曼、巴勒斯坦、卡達、利比亞、埃及、東帝汶、烏克蘭、菲律賓、馬來西亞、盧森堡、阿根廷、約旦和汶萊。
在72個國家與地區中,台灣位列第48,意味著從台灣入境的旅客,只要出示疫苗小黃卡或相關證明文件,在完全接種疫苗的前提下,將可入境越南。
此外,由於清單上並未指定要接種何種疫苗才能入境,因此台灣的高端疫苗應在許可範圍之內,若是如此,越南也是繼帛琉、印尼、紐西蘭之後,第4個承認高端疫苗的國家,不過政策實施細節,仍有待越南政府後續公告及確認。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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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氏秋姮指出,這項規定預計11月正式實施,以迎接國際旅客、幫助當地觀光業復甦。報導中列出的72個國家與地區,依序是波蘭、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韓國、哈薩克、蒙古、阿曼、泰國、羅馬尼亞、日本、紐西蘭、巴西、斯里蘭卡、捷克、摩洛哥、沙烏地阿拉伯、亞美尼亞、德國、俄羅斯、英國、奧地利、聖馬力諾、寮國、新加坡、比利時、西班牙、丹麥、美國、義大利、保加利亞、斯洛伐克、挪威、瑞典、以色列、法國、土耳其、亞塞拜然、印度、瑞士 、中國、巴基斯坦、愛爾蘭、希臘、科威特、哥倫比亞、荷蘭、澳洲、芬蘭、台灣(中國)、匈牙利、白俄羅斯、柬埔寨、阿爾及利亞、加拿大、印度尼西亞、尼泊爾、墨西哥、玻利維亞、克羅埃西亞、葡萄牙、土庫曼、巴勒斯坦、卡達、利比亞、埃及、東帝汶、烏克蘭、菲律賓、馬來西亞、盧森堡、阿根廷、約旦和汶萊。
在72個國家與地區中,台灣位列第48,意味著從台灣入境的旅客,只要出示疫苗小黃卡或相關證明文件,在完全接種疫苗的前提下,將可入境越南。
此外,由於清單上並未指定要接種何種疫苗才能入境,因此台灣的高端疫苗應在許可範圍之內,若是如此,越南也是繼帛琉、印尼、紐西蘭之後,第4個承認高端疫苗的國家,不過政策實施細節,仍有待越南政府後續公告及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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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