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間,台南一名男子因長期外出工作,將所飼養的犬隻,獨自關在官田區住處內,2個月之後,因屋子頻頻發出惡臭,經鄰居通報里長後,會同動保處人員進入屋內,才赫然發現狗狗早已活活餓死,且放眼望去屋內髒亂不堪,環境惡劣,而男子直到被通緝後才現身到案。法院審理時,法官當庭痛斥他「罔顧生命」且漠視法令,因此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拘役30日,併科罰金2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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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方調查,男子於官田區住處飼養犬隻1隻,不過卻於去年5月間,因工作離開長期住處,將狗狗獨自丟在屋內自生自滅,同年7月間,因住處不斷發出惡臭,經鄰居通報當地里長,並會同動保處人員開鎖進入屋內,才驚見屋內髒亂、狗狗早已餓死。而男子曾於2016年間,因酒駕被判緩起訴,之後因遭通緝才到案,全案經台南地院審酌,認為男子罔顧生命與漠視法令,所為不宜輕縱,依法判拘役及併科罰金22萬元。(圖/編輯:林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