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宣布引退的百萬YouTuber小玉(朱玉宸)驚傳涉嫌在Telegram群組「台灣網紅挖面」將許多女性名人換臉成謎片主角,且受害者高達上百人。對此,律師呂秋遠在臉書上針對「數位性暴力」進行解釋,甚至預言小玉最終下場,無奈呼籲「針對這樣的數位性暴力,除了打架,立法院該做些什麼?修法啊!委員們,你們在幹嘛?」
呂秋遠律師於19日在臉書上貼文,表示數位性暴力是一種恐怖的犯罪型態,最基本款就是經過對方同意,拍攝兩人的性愛影片、照片,或是沒經過對方同意,偷拍兩人的私密紀錄。但當兩人分手以後,這些影片、照片就會莫名其妙在網路上流傳。通常男性的臉或特徵會完全遮蔽,僅留下女生可辨認,雖也會有男性受害,但多數情況用來勒索金錢居多,較少真正散佈在網路各大論壇中。
呂秋遠也提問「散佈這些影片的心態是什麼?」他解答當然是為了毀掉這個女人,一開始都說只是要自己欣賞、留存紀念,什麼保存最好的回憶之類等屁話,但最後都變成報復的工具。這對於女生來說是一輩子的夢魘,因為這些影片、照片,原本是基於信任才會同意拍攝,或者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偷拍,現在卻被迫讓許多不認識的人「認識」,刑法上應該怎麼處罰呢?
呂秋遠說明,倘若是在知情的狀況下拍攝,但影片卻被散佈,恐涉犯散佈猥褻物品罪;若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卻被散佈,則涉犯妨害秘密罪與散佈猥褻物品罪。不過呂秋遠坦言,在司法實務上,對於觸犯這兩項罪嫌,鮮少有判決入獄服刑,「一般而言,大概就是易科罰金。至於民事賠償,司法實務上,很少超過50萬元。如果被告沒財產,卻願意賠一點錢,法院還會勸受害人和解,給對方緩刑,免得什麼都拿不到。」
針對小玉事件,呂秋遠感嘆,這樣的行為竟持續一年多,且會員至少有8千人,小玉也因此得利上千萬元,而這點讓他覺得最訝異,忍不住砲轟「曾經看過這些影片的人,也就是你們這八千人,你們不會覺得,把藝人、政治人物或網紅的臉,移植到影片上,藉以滿足自己的性幻想,是一件很難令人原諒的事情嗎?這些行為,已經持續一年多,影片也早就到處流傳,你們這八千人,到底在想什麼?如果是自己的姊妹、母親、女兒的臉譜,被放到這些影片上,自己會作何感想?還能看得這麼理所當然、理直氣壯?」
呂秋遠說,這與觀看日本愛情動作片不同,至少被拍攝者知道自己在表演、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以工作來取得報酬,「但是被冠上臉譜的這些人,他們是無辜的吧?現在檢方只能依法起訴他們散佈猥褻物品罪與妨害名譽罪,對於小玉而言,可以說是無足輕重,就算不能和解,大概也是易科罰金了事。」呂秋遠無奈喊話「針對這樣的數位性暴力,除了打架,立法院該做些什麼?修法啊!委員們,你們在幹嘛?」
最後呂秋遠也沉重表示,若網路性暴力、性霸凌可以輕輕放下,搭配這個社會許多人對於女性的偏見,例如「就是因為她平常的行為不檢點,才讓人家有機會」之類的論調,台灣距離性別平等的目標,可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據了解,相關議題也在立院質詢時提及,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在質詢時指出,小玉未來面臨的刑責可能是誹謗跟散播猥褻物等,最後應該是易科罰金或緩刑,罪刑實在太輕,法務部是否會儘速修法?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則回應,依現行法太輕,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在性平會上有要求儘速修法,目前已經啟動。目前修正的法案很快就會提出,1個月可送到行政院。(編輯:陳雅雲)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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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也提問「散佈這些影片的心態是什麼?」他解答當然是為了毀掉這個女人,一開始都說只是要自己欣賞、留存紀念,什麼保存最好的回憶之類等屁話,但最後都變成報復的工具。這對於女生來說是一輩子的夢魘,因為這些影片、照片,原本是基於信任才會同意拍攝,或者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偷拍,現在卻被迫讓許多不認識的人「認識」,刑法上應該怎麼處罰呢?
呂秋遠說明,倘若是在知情的狀況下拍攝,但影片卻被散佈,恐涉犯散佈猥褻物品罪;若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卻被散佈,則涉犯妨害秘密罪與散佈猥褻物品罪。不過呂秋遠坦言,在司法實務上,對於觸犯這兩項罪嫌,鮮少有判決入獄服刑,「一般而言,大概就是易科罰金。至於民事賠償,司法實務上,很少超過50萬元。如果被告沒財產,卻願意賠一點錢,法院還會勸受害人和解,給對方緩刑,免得什麼都拿不到。」
針對小玉事件,呂秋遠感嘆,這樣的行為竟持續一年多,且會員至少有8千人,小玉也因此得利上千萬元,而這點讓他覺得最訝異,忍不住砲轟「曾經看過這些影片的人,也就是你們這八千人,你們不會覺得,把藝人、政治人物或網紅的臉,移植到影片上,藉以滿足自己的性幻想,是一件很難令人原諒的事情嗎?這些行為,已經持續一年多,影片也早就到處流傳,你們這八千人,到底在想什麼?如果是自己的姊妹、母親、女兒的臉譜,被放到這些影片上,自己會作何感想?還能看得這麼理所當然、理直氣壯?」
呂秋遠說,這與觀看日本愛情動作片不同,至少被拍攝者知道自己在表演、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以工作來取得報酬,「但是被冠上臉譜的這些人,他們是無辜的吧?現在檢方只能依法起訴他們散佈猥褻物品罪與妨害名譽罪,對於小玉而言,可以說是無足輕重,就算不能和解,大概也是易科罰金了事。」呂秋遠無奈喊話「針對這樣的數位性暴力,除了打架,立法院該做些什麼?修法啊!委員們,你們在幹嘛?」
最後呂秋遠也沉重表示,若網路性暴力、性霸凌可以輕輕放下,搭配這個社會許多人對於女性的偏見,例如「就是因為她平常的行為不檢點,才讓人家有機會」之類的論調,台灣距離性別平等的目標,可能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據了解,相關議題也在立院質詢時提及,國民黨立委賴士葆在質詢時指出,小玉未來面臨的刑責可能是誹謗跟散播猥褻物等,最後應該是易科罰金或緩刑,罪刑實在太輕,法務部是否會儘速修法?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則回應,依現行法太輕,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在性平會上有要求儘速修法,目前已經啟動。目前修正的法案很快就會提出,1個月可送到行政院。(編輯:陳雅雲)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