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8日電)台鐵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3年前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翻覆,造成18人死、200多人受傷。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司機員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4年6個月。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外,在同案中,時任台鐵局機務處柳姓副處長、時任台鐵局綜合調度所吳姓所長,則被判無罪。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01018▲宜蘭地方法院18日宣判,普悠瑪列車司機員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4年6個月。(圖/中央社) 無管委會老舊大樓逃生障礙 陳其邁祭鐵腕今同步拆除7處城中城捐款破3,000萬 陳其邁:表達12萬分謝意鴻海科技日登場!嚴陳莉蓮加持 郭台銘生日開電動車亮相 關鍵字 普悠瑪翻車司機員尤振仲4年6月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