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樓惡火奪走46命、造成41人受傷慘劇,市長陳其邁今(17)日表示,針對高雄市34棟屋齡30年以上、沒管委會的集合住宅,他要求10天內將影響逃生避難的柵欄、堆積物等立即明顯的危險因素排除,並透過專案補助補足消防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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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其邁令沒管委會的集合住宅34棟,在10天內要將逃生避難設施、安全門的柵欄、堆積物等立即明顯的危險因素立刻排除。(圖/高市府提供)
▲陳其邁令沒管委會的集合住宅34棟,在10天內要將逃生避難設施、安全門的柵欄、堆積物等立即明顯的危險因素立刻排除。(圖/高市府提供)
高雄市鹽埕區「城中城」大樓火警造成46死、41傷,經調查為黃姓女子因點燃沈香未充分熄滅,導致火苗悶燒,涉嫌失火燒燬住宅和過失致死罪。雖然黃姓女子否認縱火,但因供詞反覆有逃亡動機,遭到收押,男友郭姓男子則以6萬元交保。

陳其邁表示,46名死者都已確認身分,包括2名中配經雇主與朋友指認,不過仍須請其中國家屬來完成最後程序。後續將在20日頭七、22日辦聯合公祭,市府會全力協助家屬塔位、生活、法律等事宜,透過專人一對一來提供最大協助;傷者部分,生命現象穩定逐步恢復當中。

陳其邁指出,他已下令30年以上、沒管委會的集合住宅34棟,在10天內要將逃生避難設施、安全門的柵欄、堆積物等立即明顯的危險因素立刻排除,今天將進行10棟、接著再一天12棟、另一天12棟完成稽查。

另外,警報器與滅火器等消防設備、逃生標示,則以專案補助逐一補上,更重要的是檢討法規去輔導大樓成立管委會。其他消防設備及避難設施的缺失,責成消防局、工務局主動輔導及協助住戶改善。

至於,據媒體引述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凌濤指出,城中城7至11樓使用登記是「辦公室」,卻出現隔間出租為住宅,未依規定變更用途。高雄市工務局建管處則澄清表示,城中城在民國70年核發使用執照,共195戶,到了100年「高雄市建築物免變更使用執照辦法」公布,辦公室可做為住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