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三民一分局長明派出所日前查獲一名潘姓女子與男子進行半套性交易,將潘女與男客帶回進行偵訊,並依法裁罰,事後卻爆出潘女指控曾在派出所內遭黃姓員警動粗扯頭髮,還強壓她坐在椅子上,讓她多處受傷,經前往醫院驗傷後投訴媒體,警方調查確定黃員情緒控管不當,除記小過及調單位處分外,所長也因督導不周必須連坐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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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女不滿於近2個月內,遭連續取締性交易,在辦公廳舍大聲咆哮及丟摔物品。(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潘女不滿於近2個月內,遭連續取締性交易,在辦公廳舍大聲咆哮及丟摔物品。(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三民一分局長明所員警於9月30日前往民眾屢次檢舉之建國三路周邊查處色情性交易案,當天晚上22時許,在該處某大樓出租套房外埋伏,查獲34歲潘姓女子與一名男子性交易完畢,潘女當場坦承,隨即將該對男女帶所偵辦。

偵訊過程中,潘女不滿於近2個月內,遭連續取締性交易,在辦公廳舍大聲咆哮及丟摔物品,為制止其脫序行為及帶往偵訊,過程中,因潘女穿著高跟鞋、重心不穩、不慎倒地,員警也遭絆倒,其他員警見狀將潘女攙扶至休息區,潘女趁機揮拳傷及員警頭部,待安撫潘女情緒,偵訊後,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風俗予以裁罰。

事後潘女投訴該案之偵辦員警執法過程違失,案經督察單位調查認為,員警因潘女的不當言語及挑釁行為,被激怒後產生過當的制止帶離動作,除予以相關人員記過及申誡處分外,並調整服務地區,另再加強員警的情緒控管教育及精進執法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