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5倍券8日才剛開始用,當天就出現全台首例偽造案,高市警鳳山分局今(9)日表示,洪姓男子昨天領到5倍券後,利用「彩色印表機」進行複印,就帶著家人到牛排館用餐,使用偽造的5倍券結帳時被店員一眼識破,報警處理,洪男未來將面臨《偽造有價證券罪》官司,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
警方調查,洪姓男子(24歲)昨天中午到鳳山區1家超商領取紙本振興5倍券後,返家途經1家影印店便入內要影印,老闆詢問洪男用途,洪男稱影印收藏要做紀念用,老闆不疑有他,影印整套彩色5倍券,原本影印要32元,老闆算洪男便宜,整套影印只收30元,洪男滿意離去。
洪男8日晚間6時左右帶著胞弟,到鳳山區1家牛排店吃牛排,要付帳時,洪男拿了一張面額200元的振興券結帳,店員發現紙質粗糙觸感不對,立即請老闆來確認,兩人最後確認有異,拒絕洪男使用振興券支付,並立刻通知警方。新甲派出所據報到場,確認是假5倍券,將洪男帶所偵辦。
▲洪姓男子未來將面臨《偽造有價證券罪》,將面臨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洪男坦承犯行不諱,並表示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才動歪腦筋想將5倍券翻倍使用。全案偵訊後將依違反刑法意圖供使用偽造有價證券罪移送偵辦,恐怕將面臨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鳳山分局呼籲,想充分利用振興五倍券的經濟效益,應循正當管道,找尋合法的優惠活動,而非鋌而走險自行加倍,以免消費不成,又背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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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男8日晚間6時左右帶著胞弟,到鳳山區1家牛排店吃牛排,要付帳時,洪男拿了一張面額200元的振興券結帳,店員發現紙質粗糙觸感不對,立即請老闆來確認,兩人最後確認有異,拒絕洪男使用振興券支付,並立刻通知警方。新甲派出所據報到場,確認是假5倍券,將洪男帶所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想充分利用振興五倍券的經濟效益,應循正當管道,找尋合法的優惠活動,而非鋌而走險自行加倍,以免消費不成,又背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