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電動機車越來越多,金管會今 (5) 日宣布將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將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納入承保範圍,未來不管是自己騎的還是提供租借的電動自行車都要投保強制車險,未投保將可開罰750元至1500元罰鍰,至於保費與投保年限還要精算。
金管會為配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在今(2021)年5月5日審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第69條之1第4項「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者,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的規定。
除了個人騎乘的電動自行車須強制投保,金管會也修法,即便民眾租來的電動自行車,出租業者也要投保強制車險,投保後才能領到牌照,如果業者違反規定屆滿6個月內未再行投保,可能會遭註銷牌照。
金管會強調這次修正將有利於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近期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藉由法規預告程序廣徵外界意見做為草案調整修正參考;待法案預告60天後報行政院,審查完將送立法院三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除了個人騎乘的電動自行車須強制投保,金管會也修法,即便民眾租來的電動自行車,出租業者也要投保強制車險,投保後才能領到牌照,如果業者違反規定屆滿6個月內未再行投保,可能會遭註銷牌照。
金管會強調這次修正將有利於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近期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藉由法規預告程序廣徵外界意見做為草案調整修正參考;待法案預告60天後報行政院,審查完將送立法院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