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黃國昌今日痛批,在中火基樁弊案中,違法造假的弘展公司,其實並不是第一次犯案。先前他所追的「國防部公館營區貪腐弊案」,弘展公司老闆鄭俊明也是共犯。他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嗆聲,這樣劣跡斑斑的廠商,卻不斷取得重大公共工程的分包施作,除了中火、「國防部公館營區貪腐弊案」,還有車站、還有捷運,遍及全國。這些攸關的,不僅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更是人民的生命安全。這樣的爛事,政府居然無動於衷,立院毫無作為。難道,非要等到再一次不幸的悲劇,才要「震怒」、才要「檢討」嗎?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表示,在中火基樁弊案當中,該會透過管道取得媒體詢問林思銘與台電發言人張廷抒的回應,發現國民黨立委林思銘身為中央民代,出事後竟全推稱不知情和選民服務;而台電說法更是令人譁然,竟直接卸責給統包商,難以相信這是一個國營事業應有的態度。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指立委林思銘的說法是,️李永誠與弘展鄭俊明,確實是關係不錯的友人。️李永誠在8月13日以個人名義與會,並無自稱立委辦公室主任、也沒有穿工作背心,人家拜託他去,他就以朋友身分陪同。
有關️中火的事情,林思銘都稱不曉得,都是事後李永誠向他報告,李永誠只說去開會,林思銘指他不知道李去開什麼會。
至於台電對此案的說法,️李永誠沒換證能夠進出中火,是因為當天李永誠是從中鼎管制的出入口進出,非從台電管制的出入口進出。相關資料已經提供給檢調,因此不便再對外說明。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認為有幾項重要的問題,林思銘與台電必須向人民說明,分別包括:
1.上班時間,林思銘竟容許李永誠逕自陪友人去中火喬事?
2.現在出了這麼嚴重的公安弊端,林思銘還能秉公監督嗎?還是幫忙放水?
3.中火為高度管制區,進出可以放任包商自行控管?
4.針對中火管制人員進出的鬆散,台電是否依約懲處?
5.出事全推給偵查不公開,台電打算躲到什麼時候?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指出,針對揭露中火基樁弊案迄今,存在太多令人難以想像的離譜情事與利益勾結。其中承包基樁工程的弘展基礎工程公司,浮報超過2萬噸的水泥,視公安於無物;而台電、中鼎,竟然任由弘展恣意妄為,迄今沒有給出任何交待。該協會指出事實上,弘展工程已經不是第一次造假了。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說,在該協會日前追蹤的「國防部公館營區30億工程弊案」,弘展負責人鄭俊明同樣也是整起貪瀆不法與特殊背信的共犯,目前尚待檢察官起訴。
在公館營區弊案中,得標的中華工程以浮報工程款的方式,套出現金用以賄賂國防部官員。在該營區工程分得「連續壁工程」的弘展公司,則共同參與並虛報增加1400萬的工程款作為賄款的一部分。
更嚴重的是,弘展根本就沒有能力施作連續壁工程,是因為弘展負責人鄭俊明與中工關係密切也配合犯罪,因此早被內定。而弘展在取得連續壁工程後,則再行轉包給其他廠商,從中賺取價差。
如此劣跡斑斑的惡質廠商,卻不斷取得重大公共工程的下包施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到底誰在幫鄭俊明撐腰?#現行政府採購法對不肖廠商的防弊機制,是否徹底失靈?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表示,令人憂心的是,弘展取得的,不僅只有前述兩個工程,還有更多關鍵基礎設施的基樁工程與地質改善工程,遍及全國。難道公共工程委員會官員可以繼續視若無睹,拿全民生命開玩笑。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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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指立委林思銘的說法是,️李永誠與弘展鄭俊明,確實是關係不錯的友人。️李永誠在8月13日以個人名義與會,並無自稱立委辦公室主任、也沒有穿工作背心,人家拜託他去,他就以朋友身分陪同。
有關️中火的事情,林思銘都稱不曉得,都是事後李永誠向他報告,李永誠只說去開會,林思銘指他不知道李去開什麼會。
至於台電對此案的說法,️李永誠沒換證能夠進出中火,是因為當天李永誠是從中鼎管制的出入口進出,非從台電管制的出入口進出。相關資料已經提供給檢調,因此不便再對外說明。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認為有幾項重要的問題,林思銘與台電必須向人民說明,分別包括:
1.上班時間,林思銘竟容許李永誠逕自陪友人去中火喬事?
2.現在出了這麼嚴重的公安弊端,林思銘還能秉公監督嗎?還是幫忙放水?
3.中火為高度管制區,進出可以放任包商自行控管?
4.針對中火管制人員進出的鬆散,台電是否依約懲處?
5.出事全推給偵查不公開,台電打算躲到什麼時候?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指出,針對揭露中火基樁弊案迄今,存在太多令人難以想像的離譜情事與利益勾結。其中承包基樁工程的弘展基礎工程公司,浮報超過2萬噸的水泥,視公安於無物;而台電、中鼎,竟然任由弘展恣意妄為,迄今沒有給出任何交待。該協會指出事實上,弘展工程已經不是第一次造假了。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說,在該協會日前追蹤的「國防部公館營區30億工程弊案」,弘展負責人鄭俊明同樣也是整起貪瀆不法與特殊背信的共犯,目前尚待檢察官起訴。
在公館營區弊案中,得標的中華工程以浮報工程款的方式,套出現金用以賄賂國防部官員。在該營區工程分得「連續壁工程」的弘展公司,則共同參與並虛報增加1400萬的工程款作為賄款的一部分。
更嚴重的是,弘展根本就沒有能力施作連續壁工程,是因為弘展負責人鄭俊明與中工關係密切也配合犯罪,因此早被內定。而弘展在取得連續壁工程後,則再行轉包給其他廠商,從中賺取價差。
如此劣跡斑斑的惡質廠商,卻不斷取得重大公共工程的下包施作,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到底誰在幫鄭俊明撐腰?#現行政府採購法對不肖廠商的防弊機制,是否徹底失靈?
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表示,令人憂心的是,弘展取得的,不僅只有前述兩個工程,還有更多關鍵基礎設施的基樁工程與地質改善工程,遍及全國。難道公共工程委員會官員可以繼續視若無睹,拿全民生命開玩笑。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