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歌手藍又時指控女星王樂妍(前藝名為王心如),2009年的歌曲《到底愛怎麼了》涉及抄襲其創作《睡美人》,官司纏訟12年,一審判無罪,二審劇情大逆轉,因兩首歌認定相似度超過98%,考量雙方和解,智財法院改判王樂妍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藍又時曾被網友怒指誣告,又指她度量狹小,昨在臉書撰寫千字文,洋洋灑灑述說12年來的委屈,因第一時間不忍心興訟,想給對方機會說明,王樂妍置之不理,直到提告後才冷漠回電,還質疑「妳在錄音對不對?」讓她心灰意冷,走上法律一途。
藍又時指當時將《睡美人》給同學聽過,大家都知道這是她的作品,也教過學妹王樂妍彈奏,還被以為是她賣歌給唱片公司,兩人同台錄節目時,對方竟毫無愧色在她面前唱完歌曲,說這是多年前的「壓箱寶」、「很不好意思唱給大家聽」這類的話,讓她胃部翻騰,感覺只想吐。
12年終獲遲來的正義,藍又時強調,抄襲歌曲,是竊取他人的「滴滴血淚」,最後與王樂妍和解,「是因為我選擇原諒她,並非代表沒有犯罪」。她無奈表示,開庭時她還向法官求情,給予對方緩刑,裁定卻沒有緩刑,最後恍然大悟:「她已經得到12年的抄襲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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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又時指當時將《睡美人》給同學聽過,大家都知道這是她的作品,也教過學妹王樂妍彈奏,還被以為是她賣歌給唱片公司,兩人同台錄節目時,對方竟毫無愧色在她面前唱完歌曲,說這是多年前的「壓箱寶」、「很不好意思唱給大家聽」這類的話,讓她胃部翻騰,感覺只想吐。
12年終獲遲來的正義,藍又時強調,抄襲歌曲,是竊取他人的「滴滴血淚」,最後與王樂妍和解,「是因為我選擇原諒她,並非代表沒有犯罪」。她無奈表示,開庭時她還向法官求情,給予對方緩刑,裁定卻沒有緩刑,最後恍然大悟:「她已經得到12年的抄襲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