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修法允許在台設代表處 外交部:歡迎兩國正面發展

記者丁上程/綜合報導

▲對於立陶宛國會修法通過,允許政府來台設立代表處一事,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外交部對此正面發展表示歡迎,樂見立陶宛就來台設處的規畫往前邁進一步,相信台立兩國將發展更深厚的友好合作關係。(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2021.04.27)
▲對於立陶宛國會修法通過,允許政府來台設立代表處一事,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外交部對此正面發展表示歡迎,樂見立陶宛就來台設處的規畫往前邁進一步,相信台立兩國將發展更深厚的友好合作關係。(資料照/記者呂炯昌攝,2021.04.27)
立陶宛國會昨天通過修法,為政府在未設立正式外交代表機構的國家地區,設立經貿代表處奠定法律基礎,這些國家地區包括台灣。立陶宛經濟暨創新部長阿爾莫奈特(Aušrinė Armonaitė)在推特上表示,國會通過修法讓立陶宛有條件與發達的海外市場建立更緊密的經濟關係,並在高科技及創新領域強化合作。對此外交部方面也發表聲明表示歡迎,樂見立陶宛就來台設處的規畫往前邁進一步,相信台立兩國將發展更深厚的友好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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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外交部已注意到立陶宛國會於9月30日順利完成修法,允許立陶宛政府來台設立代表處。外交部對此正面發展表示歡迎,樂見立陶宛就來台設處的規畫往前邁進一步,相信台立兩國將發展更深厚的友好合作關係。

歐江安表示,台灣與立陶宛是共享自由、民主與人權價值的重要夥伴,在經貿投資、教育科研及人文交流等領域擁有龐大的合作潛力。台灣與立陶宛向來互動友好、合作密切,例如9月15日成功舉辦雙方B2B線上貿易洽談會。

歐江安強調,政府目前也緊鑼密鼓籌組經貿投資考察團,預計10月下旬訪問立陶宛,促成台灣與立陶宛更多經貿媒合與合作機會。「我方深信兩國在相互設處後,將在自由民主共同價值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雙邊互惠實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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