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與各地方縣市政府9月份針對預售案場展開稽查,逾6成仍違規。房市專家提醒,購買預售屋要善用契約審閱期,比對建商版本是否違反官方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此外,近期房市景氣熱絡,購屋時針對建商口碑及其財務狀況等進行深入了解,更要避免其趕工恐影響施工品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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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新制7月1日上路,依規定,業者在銷售前應先將預售屋資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地方政府備查,若使用紅單(購屋預約單),也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等事項;此外,買賣契約也須符合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但內政部日前聯合地方縣市政府發動聯合稽查,發現仍有64%建案違規,包括未依規定備查即開始銷售、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未約定由賣方負擔、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屋總價5%、未提供履約擔保證明文件影本等。

信義房屋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買賣契約須符合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建議簽約前多加比對建商提供的契約及官方規定,尤其個案是否有提供履保;此外,現在房市景氣好,但購買預售屋仍要留意建商口碑,包括其財務狀況,以及目前新案供給量大,若趕工恐影響施工品質等。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專案副理郎美囡進一步說明,預售屋常見的糾紛例如交屋保留款低於總價5%,因為常見且許多網友都會互相提醒,消費者較容易察覺違規,但像是多數建案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由建商負擔,如若少數建商在契約中未約定由賣方負擔,消費者反而不容易發現這筆價金「有問題」,因此,針對各種可能出現的違規狀況,最好方式就是善用契約審閱期,將契約帶回家詳細比對內政部版本的定型化契約,若真的發現文字有疑慮或違規之處,再找建商討論能否修改。不過,就實務經驗來說,建商為個案修改契約的空間未必大,此時消費者就要進一步判斷「要不要買這戶房子?」

此外,郎美囡也提醒,新制要求預售屋需取得建照才會開賣,但仍有部分建商先偷跑,多數消費者不了解狀況,或仍想保有早鳥優惠,認為此舉沒有關係,唯要注意的是,由於還沒有建照,一來違法,二來「不確定性更高」,建議洽談期間所拿到的廣告DM、文件、案場模型,最好都拍照留存,避免完工後產生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