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在1942年將同性戀除罪化,近年來更能與同性伴侶結為民事伴侶關係,但是始終無法享有與結婚同等的權例。瑞士26日舉行同性結婚公投,決定是否將同性戀公證結婚以及收養子女合法化,結果出爐,支持票大幅領先,有將近三分之二選民支持同婚,也讓瑞士成為了全球第30個同婚姻合法化國家。
綜合外媒報導,瑞士政府先前提出「婚姻平權」法案(Marriage for All),受到反對派人士的挑戰,因此引發了這場公民投票。
根據官方計票結果顯示,公投投票率達到52%,其中贊成法案的得票數佔64.1%,不論是相對保守的邦,全國26個邦贊成票都過半數,並以巴塞爾城市邦(Basel-City)的支持度最高,達到74%。
支持者表示,這是瑞士歷史性的一天,是同性伴侶平等的一天,也是整個LGBT(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社群重要的一天。
挺同婚陣營發言人巴拉諾娃(Olga Baranova)表示,瑞士人在投票箱大舉投下「贊成」票,這不是讓國家改變,而是反映出過去20年的觀念改變,也反映過去20年的觀念改變。這真的反映出社會上對同性戀、雙性戀和LGBT族群的接受度非常廣泛且重要。
瑞士司法部長凱勒蘇特(Karin Keller-Sutter)表示,「只要彼此相愛且想要結婚的人都能這麽做,不論是兩個男人,兩個女人,還是一男一女。」凱勒蘇特提到,這項政策預計明年7月1日上路。
不過也有反對人士對這次公投結果感到失望,瑞士右翼瑞士人民黨魯埃格(Monika Rueegger)表示,「這不是關於愛和感情,而是關於兒童的福利。兒童和父親是這次公投的輸家。」
瑞士自1942年將同性戀除罪話,並於2007年修法,讓同性伴侶可以登記為民事伴侶關係,但是部分婚姻上的權利仍然會遭到限制。公投通過之後,同性伴侶可以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孩子,女同性戀者也能透過精子捐贈生育孩子。
在公投通過之後,瑞士成為世界上第30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荷蘭則是在2001年成為全球第一個承認同婚的國家。而台灣則是在2019年成為亞洲首個同婚合法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