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表示,民眾因求學、工作、出國及其他個人因素等,有血清抗體檢驗需求,可至經各地方衛生局審核通過的醫事機構,進行檢驗。
指揮中心指出,醫療應變組於22日召開會議,邀集傳染病防治醫療網指揮官、臨床醫療及檢驗專家等進行專業溝通及討論。
指揮中心表示,民眾如有血清抗體檢驗需求,將可至經各地方衛生局審核通過的提供自費COVID-19血清抗體檢驗服務的醫事機構進行檢驗;為使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檢驗服務醫事機構及民眾有所依循,指揮中心參考歐美等國際檢驗指引及建議,血清抗體檢驗主要適用時機,為評估個人是否曾經遭受感染產生抗體;由於一般抗體檢測結果不完全等同於對COVID-19免疫力(或保護力)的高低或有無,醫事機構在接受民眾進行自費血清抗體檢驗前後,應詳細說明其檢測方式及結果代表意義,以利正確解讀。
指揮中心指出,為防範疾病傳播風險及保障民眾健康,民眾於自費抗體檢驗前,需經醫師評估,如具發燒、呼吸道症狀、味覺嗅覺喪失、不明腹瀉等疑似COVID-19 症狀、TOCC風險或有疑慮者,應先進行核酸檢驗等措施;若無上述相關症狀或評估無疑慮者,由醫師開立檢驗處方執行自費抗體檢驗。
指揮中心表示,檢驗試劑以使用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許可的SARS-CoV-2人類抗體檢測試劑抗體,並須於檢驗報告中載明檢驗抗原種類(如:S蛋白等)及抗體項目(如:IgG、Total Ig等)、使用的試劑廠牌及檢測方法(如:CLIA或ELISA)、檢驗結果(如檢測數值及判讀標準)等資訊。
指揮中心稱,自費檢驗收費標準,依據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及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
指揮中心提醒,不論血清抗體檢驗結果為陽性或陰性,仍應遵守防疫新生活原則,維持社交距離、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等,以降低感染風險,確保自身健康。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指揮中心表示,民眾如有血清抗體檢驗需求,將可至經各地方衛生局審核通過的提供自費COVID-19血清抗體檢驗服務的醫事機構進行檢驗;為使提供自費血清抗體檢驗服務醫事機構及民眾有所依循,指揮中心參考歐美等國際檢驗指引及建議,血清抗體檢驗主要適用時機,為評估個人是否曾經遭受感染產生抗體;由於一般抗體檢測結果不完全等同於對COVID-19免疫力(或保護力)的高低或有無,醫事機構在接受民眾進行自費血清抗體檢驗前後,應詳細說明其檢測方式及結果代表意義,以利正確解讀。
指揮中心指出,為防範疾病傳播風險及保障民眾健康,民眾於自費抗體檢驗前,需經醫師評估,如具發燒、呼吸道症狀、味覺嗅覺喪失、不明腹瀉等疑似COVID-19 症狀、TOCC風險或有疑慮者,應先進行核酸檢驗等措施;若無上述相關症狀或評估無疑慮者,由醫師開立檢驗處方執行自費抗體檢驗。
指揮中心表示,檢驗試劑以使用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許可的SARS-CoV-2人類抗體檢測試劑抗體,並須於檢驗報告中載明檢驗抗原種類(如:S蛋白等)及抗體項目(如:IgG、Total Ig等)、使用的試劑廠牌及檢測方法(如:CLIA或ELISA)、檢驗結果(如檢測數值及判讀標準)等資訊。
指揮中心稱,自費檢驗收費標準,依據醫療法第21條規定:「醫療機構收取醫療費用之標準,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之」,及醫療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收費項目收費」。
指揮中心提醒,不論血清抗體檢驗結果為陽性或陰性,仍應遵守防疫新生活原則,維持社交距離、落實手部衛生、咳嗽禮節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等,以降低感染風險,確保自身健康。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