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業經濟不容小覷,遠洋漁業勞動條件卻長期低落,外籍漁工處境弱勢,更經常成為強迫勞動、人口販運的受害者而求助無門。台灣遠洋漁業這類人權侵害之不良紀錄在國際上惡名昭彰,不僅在去年被美國勞動部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的黑名單中,今年又被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列入IUU名單。其中,來自台灣的豐群水產就曾被指控其販售的漁獲疑似涉及強迫勞動、人口販運、非法漁業(IUU)及非法鯊魚割鰭棄身等行為,甚至與涉及一名漁業觀察員及一名印尼漁工死亡的漁船有交易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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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和平三個辦公室包含美國、印尼和臺北辦公室,近日就與其他印尼以及臺灣在地的公民團體,共同向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 CBP)遞交一份針對臺灣跨國水產公司「豐群水產」的請願書,原因是基於多年來不同的調查與報導,發現供貨給豐群水產的遠洋漁船疑似涉及多起侵犯漁工人權的紀錄,綠色和平與其他公民團體因而要求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介入調查,並限期豐群改善相關政策,否則應禁止豐群相關水產品進入美國市場。

​​來自臺灣的豐群水產是全球前三大鮪魚貿易商,年產值高達約450億新臺幣,在日本、美洲和歐洲等地擁有廣大市場;去年更以約9.3億美元併購了北美第一大鮪魚罐頭品牌「大黃蜂」(Bumble Bee)。

綠色和平美國辦公室資深漁業專案主任J. Park表示,多年來,綠色和平與其他團體紀錄了豐群水產供應鏈中的破壞性漁業行為,以及對人權的侵犯。目前已有足夠的理由懷疑經由豐群水產買賣,並由大黃蜂及其他美國企業進口至美國的水產品涉及強迫勞動。「因此,我們要求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採取正確的行動,向豐群要求改變其企業政策,否則,美國海關應該禁止進口豐群水產所交易的水產品,進入美國港口、超市和進入消費市場。因為沒有任何一家美國企業或零售商應該從強迫勞動者捕獲的海鮮中獲利」。

請願書內容涵蓋綠色和平東南亞分部與東亞分部臺北辦公室的調查報告之外,也參考其他人權組織與工會的研究調查結果,以及國際勞工組織(ILO)建立的國際標準與規範,並獲得其他六個印尼與臺灣在地的人權組織與外籍漁工團體的支持。請願書中要求豐群水產在90天內採取行動,包含依據國際標準與最佳規範修訂其人權政策、按照綠色和平的建議改善其社會責任稽查計畫、公布其所有供應商名單,以及藉由改善措施,確保所有工作人員享有公平的工作環境與待遇。若期限內沒有改善,綠色和平與其他公民團體請願美國海關應該禁止豐群所有相關水產品或漁獲進入美國市場。

綠色和平臺北辦公室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表示,「身為產業要角的豐群水產,擁有要求船公司改善的力量,他們可以選擇向沒有非法漁撈與強迫勞動紀錄的漁船採購。綠色和平多年來向豐群水產倡議,督促監督其供應鏈、要求拒絕收購來自海上轉載漁船的漁獲,並以國際法為基礎保障漁工權益,但是豐群水產於 2020 年所提出的新版政策,還是不足以保護海洋資源與漁工人權」。她表示:「我們最關切的,就是漁工的權益與海洋永續,我們認為,豐群水產也應該要抱持相同的信念。」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則表示,「外籍漁工長期處於勞動與報酬不相當與被剝削的奴役狀態中,而豐群掌握水產資源,獲取龐大利益,卻時常是藉由這些廉價勞動者的血汗換來的。因此,我們支持這份請願書,因為我們認為豐群水產本該飲水思源,保護漁工人權。」

過去,美國邊境暨保護局就曾參考綠色和平的調查,以侵犯人權與破壞環境為由,禁止相關漁船的漁獲進入美國市場。這次的請願若能成功促請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展開行動,將能迫使豐群水產採取必要的改革,以確保其產品合乎永續與道德標準,才能持續販賣給美國企業與消費者。

對於民團的訴求,豐群水產回應指出,因疑似強迫勞工而被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發布暫扣令的遠洋漁船名單公布後,豐群立即停止與其漁獲買賣,以保障供應鏈業者與消費者權益,並要求配合的漁船應符合國際公約ILO 188及常見社會責任標準。豐群水產強調,對於漁獲買賣作業,公司執行嚴格的法遵程序,除了依據台灣漁業署定期公布的非法漁業(IUU)漁船名單過濾,更透過資訊管理系統與人員文件審核的層層把關,確保交易之追溯性、正當性及永續性,以杜絕強迫勞工、人口販運、非法漁業(IUU)及割鰭棄鯊之行為。

《中央社》引述漁業署回應指出,漁業署已規劃推動「漁業與人權行動方案」,將落實檢查並保障外籍船員權益,要求企業負起「盡職調查」義務,避免生產過程中產生強迫勞動情形。此外,漁業署也強調,台灣政府維護漁業勞動人權的普世價值,持續採行打擊人口販運或強迫勞動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