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台灣外籍移工血汗勞動條件已經不是新聞,但長期在海上工作的漁工待遇則更加剝削。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近日與「立法院公義社會及勞動政策促進會」共同召開「強化漁業權宜船勞動權益研商會議」,邀請漁業署、勞動部以及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包含台灣人權促進會、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綠色和平基金會、環境正義基金會等,就「大旺號」、「福甡11號」之強迫勞動問題進行討論並研議法律修正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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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近70萬名外籍移工,其中不少是漁工,支撐起台灣繁榮的漁業經濟。然而,這些外籍漁工的勞動條件卻相當低落、薪資經常遭苛扣,更時常成為強迫勞動或各種虐待與暴力事件的受害者。台灣對漁工人權保障的缺乏長期受到人權團體批評,不僅在去年被美國勞動部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的黑名單中,今年又被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列入IUU名單,過去也曾因人權問題遭到海外消費者抵制。

今年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發布的《海上強迫勞動》調查報告(Forced Labour at Sea: The Case of Indonesian Migrant Fishers)中,也點名台灣漁業強迫勞動的問題。該組織針對2019年到2020年遭漁工投訴疑似涉及強迫勞動的漁船進行調查後,發現其中有五艘與臺灣相關漁船,以及一艘掛籍萬那杜,但實際由臺灣人經營管理的權宜船大旺都在榜上,可見台灣漁業強迫勞動及非法捕撈的問題相當嚴重。

漁工長年面對的老問題包括惡劣的勞動及生活條件、工時過長、薪資遭延發、肢體及言語暴力、缺乏政府勞動檢查及相關預防機制等等。此外,在台工作的漁工分為「境內聘雇」與「境外聘雇」,境外聘雇的遠洋漁工不受勞基法保障,主關機關甚至不是勞動部而是漁業署,這樣的雙軌制度在原本就弱勢的移工族群形成第二層歧視,要提升相關權益保障往往需仰賴跨部會的合作,更是難上加難。

另一項問題是長期遊走在法律灰色地帶「權宜船」。這些掛名別的國籍,實際上由台灣船東管理的船隻,往往選擇掛籍漁業管理鬆散的國籍,這些國家沒有意願,也沒有能力執行國際漁業管理法規;再加上台灣方面缺乏相關機制監管,也沒有法定程序可對這些船隻進行稽核,讓各種人權侵犯事件更加猖獗。

賴香伶呼籲中央政府應重視漁業勞工人權的勞動條件、船東及船長的責任,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88號漁業工作公約(C188)」已於2017年11月生效,雖然行政院已責成勞動部處理ILO-C188國內法化,但在草案出爐前,主管機關應強化漁業勞工勞動環境的稽查制度。此外,針對權宜船遊走於法律灰色地帶,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早已提出許多改善強化措施給漁業署及勞動部,希望漁業署所起草的《漁業和人權行動計劃》能夠有效率地改革權宜船管理制度,讓遠洋漁船上不再有強迫勞動、非法漁業捕撈的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