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8)日下午5點多,高雄楠梓警分局翠屏所警方巡邏時發現一台自小客貨駕駛車窗未關,又沒繫安全帶,上前盤查又發現駕駛和警方小電腦的照片「差太多」,警方們憑著多年敏感度及辨識能力經驗,動之以情問「什麼案件,沒去報到,自己講」,男子才坦承是傷害致死、殺人未遂通緝犯,已經逃了15年,沒想到這次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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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梓警方表示,員警發現駕駛未繫安全帶,便攔查駕駛下車接受檢查,並請駕駛出示證件,駕駛人急忙報了一個「黃某某」名字,但警方用小電腦一查,發現臉部特徵差異甚大,再問駕駛「是否有飲酒」,駕駛也否認,但身體卻不由自主顫抖。

警方請副駕駛座的男子拿證件時,才發現駕駛謊報友人的資料,此時駕駛低頭不語,警方們憑著多年敏感度及辨識能力經驗,問「什麼案件,沒去報到,自己講」,此時駕駛一臉非常驚訝,這才坦承自己被通緝長達15年,沒想到還是逃不過。

警方查出,該名44歲的黃姓男子,於95年板橋地檢署、96板橋地院所發布之傷害致死、殺人未遂通緝犯,黃男向警方供稱「15年前案發後,不願面對司法,他四處躲藏,隱姓埋名逃亡至南部躲藏,這15年間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生活,原以為能躲過追訴期,殊不知仍栽在警方手裡」,並坦言在警方盤問時便已知無法欺瞞,全案依法解送板橋地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