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主持防疫記者會時,有記者離題萬里的發問,質疑民眾黨發言人楊寶楨在廣播電台主持節目,是否有「政媒雙棲」等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疑慮?柯文哲市長看起來是冷冷的回應:「提問這一題題目的人,去看看目前媒體的狀態」等語。
柯文哲市長開的「地圖砲」砲火四射,應該會讓該媒體記者招架不住。依照筆者曾任法官的實務經驗見解,民主國家之媒體被俗稱為第四權,咸認能強化三權分立政府體制中相互監督制衡之不足,也就是媒體在外部以新聞自由傳遞訊息,使人民獲得全面客觀的資訊,進而對政府進行監督,所形成的第四種制約力量。「第四權」的用語是怎麼來的呢?源中世紀「貴族、僧侶、平民」等國民階級(estates of the realm)以外的「第四階級(the fourth estate)」。此階級所代表的是與政教統治集團相抗衡之「公共知識團體階級」,是以現代法治社會均認為政府應該與媒體保持距離,以免媒體揣摩上意或投鼠忌器,使其得善盡監督政府之功能,立法院遂陸續於廣電三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增訂「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全面限制「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直接、間接投資,或成立廣播、電視事業,亦不得擔任廣播、電視事業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其目的即在防止政治力介入,維護媒體專業自主以營造自由廣電媒體之環境,這些相關法條是經過當時國民黨加民進黨兩大黨聯手通過,應該也可被稱為「全民共識」。
依照筆者所理解的「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楊寶楨雖屬黨務工作人員,但僅係主持民營電台廣播節目,並非投資或擔任廣電媒體經營、管理階層,亦無實質控制力,遠未達「政媒雙棲」控制廣電媒體之程度,構成要件不該當,自無所謂違法情事。但如柯文哲市長反問記者所描述的樣態,現今的台灣媒體環境,並非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立法意旨所欲防止「廣電媒體被動遭政黨或政府控制」,而係「廣電媒體基於某些自身利益考量,主動成為某些政黨宣傳機器之現象」。
在政府之文宣工作大規模採委外處理的現實情況底下,兼以民營廣電媒體之收入來源又主要來自廣告,而為了獲得招標機關(包含政黨或政府在內)之青睞,或擔憂因報導立場與審查委員相左而於週期性換照時受刁難,媒體業者向廣告主投送秋波,而主動向特定政黨輸誠靠攏,時有所聞,也乃情理之事,亦難苛責。但尤有甚者,議題的選擇就是權力的展現,擁有媒體指揮權的媒體大亨運用媒體曝光,選擇對自己(或政治夥伴)的政敵進行人格毀滅,對想扶持的政治人物塗脂抹粉,減輕甚至放棄監督力道,利用電視台的新聞報導、政論節目、民調製作等工具左右政局,在各項選舉(包括黨內選舉或不分區立委的競逐)扮演舉足輕重的地位,進而讓子弟兵進入政黨中常會,或是變相在政黨中成立政治次級團體,雖形式上不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立法要求,但實際上此種政媒結合的怪物,打著新聞自由旗幟反新聞自由,卻發生「沒出現在螢光幕前的政媒雙棲」的怪現象。這才是民主國家最大的悲哀,因為人民從本應作為監督政府者之媒體處,只能得到刻意製作、精心操弄的訊息而陷於錯誤,真正的黨政幽魂又再度降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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