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后里區后科路3段有一黑一白改裝車輛在凌晨時間競速飆車產生噪音擾民,大甲警分局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詳細清查過濾,(27)日通知白色車主到案說明,車主坦承未懸掛車牌與另一輛黑車競速。
大甲警分局指出,8月21日凌晨1時許,在后里區后科路3段有一黑一白改裝車輛競速飆車,產生噪音擾民,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詳細清查過濾,(27)日通知白色車主到案說明,車主坦承未懸掛車牌與另一輛黑車競速。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7款「未懸掛車牌」、第43條第3項「在道路上競駛」製單舉發外,並依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函送檢方偵辦;另一輛競速黑色車輛,將持續清查過濾,追查到案說明。
大甲警分局長吳燕山表示,改裝車輛競速飆車,產生噪音擾民,非常重視轄區居民的感受,即指示加強各項防飆勤務作為。為遏止民眾與青少年集結危險駕車發出噪音,影響居民作息,在27、28兩日深夜時段規劃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採封閉式路檢方式對每1部行經車輛實施攔查,針對疑似改裝車輛,錄影蒐證,逐車登記駕駛人資料,只要發現排氣管改裝,不符原廠規定,即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處新臺幣900元至1,800元罰鍰;另函請環保單位依噪音管制法予以告發,由監理單位要求強制驗車,回復原廠規格。
為提升勤務效能與宣示執法決心,大甲分局特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申請支援夜間機動測速照相設備及大型警用重機車,加強后里地區巡邏守望,絕不容許飆車分子在轄區內飆車競速,還給市民一個安全寧靜的居家環境。
大甲分局呼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可處新臺幣6,000元至2萬4,000元罰鍰;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3萬元至9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吊銷駕照,甚至可依刑法公共危險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