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屏東縣專勤隊於今(28)日上午,在屏東市區,查獲豬肉成份來源不明之越南酸肉,交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人員查扣送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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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屏東縣專勤隊查獲豬肉成份來源不明之越南酸肉,乃交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人員查扣送驗。(圖/記者黃守作攝,2021.08.28)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屏東縣專勤隊查獲豬肉成份來源不明之越南酸肉,交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人員查扣送驗。(圖/記者黃守作攝,2021.08.28)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屏東縣專勤隊隊長陳泗村表示,該隊為防堵非洲豬瘟病毒,避免來源不明肉製品流向新住民生活圈,乃主動拜訪販售東南亞商品與美食的店家,加強宣導不要購買或販售產地不明的豬肉製品。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屏東縣專勤隊查獲豬肉成份來源不明之越南酸肉,乃交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人員查扣送驗。(圖/記者黃守作攝,2021.08.28)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屏東縣專勤隊查獲豬肉成份來源不明之越南酸肉,交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人員查扣送驗。(圖/記者黃守作攝,2021.08.28)
該隊並於今(28)日上午,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警察局、環保局、農業處等相關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兵分多路積極追查可疑肉品流向,在屏東市某東南亞食品雜貨店內,發現內含豬肉成分的越南酸肉商品,包裝未依規定標示豬肉原料原產地,加以查扣處理。

業者說,越南酸肉為越南商店常見商品,有固定的購買客源,是向台灣廠商進貨,不知道肉品來源也需要標示。

衛生局人員為求慎重,當場將店內該批越南酸肉23包(重量約2.3公斤)查扣送驗,以查明有無非洲豬瘟病毒,專勤隊也協助查明來源廠商,由衛生機關依法裁處。

陳泗村指出,目前東南亞地區非洲豬瘟疫情嚴峻,防堵非洲豬瘟需全民共同努力,請新住民朋友配合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示,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肉類商品,自家鄉返國也不要攜帶含有肉類成分的加工製品,如違反規定輸入疫區肉品到台灣,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