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專門委員喬建中5月攀登玉山時,不慎造成前後共達12日的森林大火。對此,NCC今(25)表示,該事件發生後,NCC已將喬建中調離原職,靜候調查;今日該員經南投地檢署提起公訴後,NCC依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將其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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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表示,有關喬建中假日從事登山活動引發玉山森林火災,經台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於20日偵查終結,以喬建中涉嫌違反森林法起訴一事,NCC尊重檢方對於該案偵辦處理結果。
NCC重申,針對喬建中行為,該會已主動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以及同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於本年5月24日函送監察院審查,後續將依懲戒法院審理結果執行相關懲戒決定;另外,該事件發生後,NCC已將喬建中調離原職,靜候調查;今南投地檢署以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及同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等規定將喬建中提起公訴,NCC依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將喬建中停職。
NCC表示,該會已一再提醒全體同仁於公餘從事各項活動,除留意自身安全外,一定要恪遵相關法令及做好各項安全措施,以避免此類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