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8)日晚間9點半左右,小港分局漢民派出所接獲通報,小港區宏平路某熱炒店,在店外擺放桌椅供顧客用餐,桌上未擺放隔板,亦未採取梅花座、保持安全距離,警方確認店家確實有違反防疫規定,立即請店家停止讓顧客用餐,依照違反防疫事項對店家開出勸導單,後續並將現場相關違反防疫規定情事蒐證資料,移由權責單位衛生局認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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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衛生局今日強調,7月27日起疫情警戒降為二級警戒,餐廳開放內用防疫措施,用餐場所同桌用餐須設隔板,桌距保持1.5公尺或使用隔板,隔板高度與材質並無限制,物理性屏障主要能阻絕顧客用餐口水或飛沫傳播風險即可。

衛生局表示,現階段已強力勸導餐飲業者落實執行餐廳開放內用防疫措施,經輔導仍未改善者將依個案事實及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針對民眾離開用餐座位未配戴口罩、未配合店家落實實聯制措施等違規行為,市府警察局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37條逕行舉發;小港警方也表示,現場民眾因不滿被檢舉而向檢舉人叫罵之情形,小港分局將依法另行追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