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16)日進行警消環衛業務質詢,民進黨議員張家銨指出,在許多Facebook臉書在地社團,或是限時動態,徵求「某時某地行車記錄器」的貼文,並「跪求轉傳」,無非就是民眾遇到嚴重死傷車禍案件,而事故地點卻無監視錄影器,因此需要上網徵求有無當時剛好經過的民眾,能熱心提供影像畫面,來釐清事故案件。她建議警察局可參採北市府,核發民眾檢舉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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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銨表示,這樣的情形在地方上屢見不鮮,突顯出偏鄉地區監視錄影器不夠完整、不夠全面的問題,因此建議警察局參考台北市的做法,建置「交通事故影像上傳平台」,讓熱心的民眾有相應的管道,提供行車記錄器或其他影像檔案,來幫助許多車禍事故卻無法釐清肇事責任的案件,找尋真相,協助警方辦案。


張家銨指出,台北市更訂有「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案件獎勵金核發要點」,呼籲市警察局,應訂定相關的獎勵制度,鼓勵民眾若是剛好撞見車禍,能夠多一份愛心,盡可能提供行車記錄器,來協助警方辦案。若是民眾提供的資訊有助於警方釐清肇事原因或成功破獲肇事逃逸者,如臺北市的制度是最高能核發1萬元的獎勵金,且據臺北市統計,從 2018 年至今,已發出80萬元的獎勵金。


張家銨強調,中市幅員遼闊,資源永遠是不足的,除了持續爭取預算加強監視錄影設備,呼籲警察局應該發揮創意、學習其他縣市的做法,建置「交通事故影像上傳平台」,並訂定獎勵措施,鼓勵民眾提供資訊協助辦案,警民合作,才能讓更多真相得以釐清、糾紛得以平息。


市警局表示,為鼓勵民眾協助提供事故錄影資料,有效提升肇逃破獲率,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與權利,警察局已著手研擬相關初步計畫並積極爭取經費,未來將視經費編列情形,訂定「臺中市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暨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預估每年獎勵民眾提供錄影資料破獲肇逃案件所需經費約為100萬元。


另需擴充相關設備(儲存設備等)及新增相關網路傳輸功能(影音網頁平台等)約需100萬元建置經費,因此第一年約需編列200萬元經費,隔年起逐年編列100萬元獎勵金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