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任職發言人期間,在記者會中失言,指稱台北市牛肉麵節冠軍業者使用萊牛,引發爭議後請辭獲准,仍遭控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今(13)日台北地檢署表示,調查後,以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丁怡銘去(109)年在記者會中表示,北市冠軍牛肉麵「皇家傳承牛肉麵」使用萊牛,引起北市府和業者強烈反彈﹔為此,行政院長蘇貞昌與丁怡銘親赴該店家用餐,丁怡銘更購買100份牛肉麵,以表歉意,不料丁怡銘再被爆料,買牛肉麵打上行政院統編疑報公帳,在中正一分局接受訊問疑享特權禮遇等爭議,隨後請辭發言人獲准。
針對該爭議,有藍營地方民代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丁怡銘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丁怡銘的主要發言並非指使用含有萊劑的美牛,而是飼養過程中有使用萊劑的美牛,因此認定丁怡銘罪證不足,獲得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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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該爭議,有藍營地方民代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丁怡銘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丁怡銘的主要發言並非指使用含有萊劑的美牛,而是飼養過程中有使用萊劑的美牛,因此認定丁怡銘罪證不足,獲得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