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今(6)日公布,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延續去年的稅務紓困措施,免辦今年度營所稅暫繳。今年財政部進一步放寬資格認定,協助受疫情影響的營利事業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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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為營利事業辦理暫繳期間,亦即業者將根據前一年度的營所稅額,向國庫預繳半額稅款。今年由於國內本土疫情嚴峻,財政部今日公布,受疫情影響的營利事業,可以免辦營所稅暫繳。

財政部指出,只要是去年已經免辦暫繳的業者,今年可免申請,適用今年度免辦暫繳資格。其次,今年暫繳申報期間開始前,經國稅局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稅,或核准退還營業稅溢付款者,都不必申請,可以適用免辦今年暫繳。

另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亦即領過紓困、振興相關補助的企業,也可免辦營所稅暫繳。

其他受到疫情影響,使得短時間內營業收入驟減(自去年1月起,任一個月營業收入較2018以後同期平均營業額,或2019下半年同期營業額減少達15%以上)的營利事業,也可以提出免辦營所稅暫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