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代理老師教書同工不同酬的問題,越來越嚴重;新北市議員何博文要求市府應該面對處理,不要讓辛苦的代理老師,始終面對不公平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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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代理教師給薪原則為「有工作、即給薪」,將持續依代理教師實際工作情形核實支應薪資,並函知各校未給薪情形下,不得要求代理教師暑假期間到校工作;另有關代理教師的權益,應屬全國一致性規範,建請中央統一訂定。

何博文表示,除年終獎金、考績獎金及休假等項目的待遇落差外,因聘期是由地方政府訂定,而在新北市的代課老師因聘期僅有10個月,在六都直轄市中是倒數一、二;相較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桃園市對於有兼任行政的代理教師給足一年的聘期,新北市的代理教師兼職行政,除偏遠地區的學校暑假有支薪外,其餘暑假是無薪給付的狀況。

教育局說,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7條規定略以,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除有特殊的情形,經教育局核定外,原則不得擔任學校各處(室)行政職務,但考量新北市偏遠地區、非山非市地區,及20班以下學校的人力較不足,專案同意此類學校的代理教師兼行政者,聘期可自110年8月2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李曼麗認為,「代理老師不是可憐的小媳婦!」實際核算過正式老師、代理老師的薪資及獎金項目給付狀況,代理老師一年的收入恐比正式老師少11萬,若是代理老師兼行政人員,減少金額會高達15萬;今年新北市取消教甄,加上疫情期間,學校又有多項行政庶務需要執行,部分學校出現委由代理老師來兼任行政工作,變相加重工作,但卻因任期聘用問題,無法給予合理的薪資,恐導致學校人力吃緊,影響孩童受教權。

何博文指出,代理老師一年一聘,新北市聘期僅給10個月,故僅能給予10個月的薪資,對於一樣在校服務的代理老師長年不公平,教育局應積極檢討代理老師薪資待遇;尤其疫情期間,大家都不好過,應該有些配套,如開放代理老師兼任行政職專案申請薪資核算,在疫情期間給予最大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