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28日電)經濟部今天表示,未來將持續推動循環材料應用,引導更多產業加入資源再生行列,先前已修正發布「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延長稀貴金屬等再利用產品許可年限及強化鋼爐碴再生粒料流向管理。
經濟部工業局指出,今年配合轉廢為能政策及循環材料應用需求,修正「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並在6月24日發布。7月26日、今天與明天將再辦3場線上法規說明會,協助產業相關動態。
工業局表示,3場說明會主要宣導辦法相關內容,吸引業者、產業公會及環保主管機關等逾500人報名參加。
工業局表示,辦法修正後盼兼顧「興利」及「防弊」,興利方面,包括延長高價值如稀貴金屬、低運作風險如水泥等再利用產品許可年限;有機及可燃廢棄物再利用種類新增「生質能原料」、「固體再生燃料原料」用途等。
「防弊」方面,則要求鋼爐碴再生粒料清運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及申報聯單,強化流向追蹤管理,並增列再利用機構收受事業廢棄物相關規定,若事業廢棄物來源、再利用用途等不符規定,或再利用產品規格不明等,不得再收受廢棄物進廠。
工業局表示,未來會持續滾動檢討法令及推動循環材料應用,引導更多產業加入資源再生行列,逐步實現循環經濟產業發展願景。(編輯:蘇志宗)1100728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工業局表示,3場說明會主要宣導辦法相關內容,吸引業者、產業公會及環保主管機關等逾500人報名參加。
工業局表示,辦法修正後盼兼顧「興利」及「防弊」,興利方面,包括延長高價值如稀貴金屬、低運作風險如水泥等再利用產品許可年限;有機及可燃廢棄物再利用種類新增「生質能原料」、「固體再生燃料原料」用途等。
「防弊」方面,則要求鋼爐碴再生粒料清運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及申報聯單,強化流向追蹤管理,並增列再利用機構收受事業廢棄物相關規定,若事業廢棄物來源、再利用用途等不符規定,或再利用產品規格不明等,不得再收受廢棄物進廠。
工業局表示,未來會持續滾動檢討法令及推動循環材料應用,引導更多產業加入資源再生行列,逐步實現循環經濟產業發展願景。(編輯:蘇志宗)110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