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國內疫情警戒27日起降為2級,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8月恢復舉行123全國聯合拍賣,各執行分署確實遵守防疫措施;義務人如因疫情經濟困難無法繳清,將採寬緩執行、關懷轉介。
中央日前宣布全國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警戒7月27日到8月9日從3級降為2級;行政執行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即日起行政執行作為恢復正常運作,優先強力執行防疫裁罰案件外,聯合拍賣於每月第「1」個星期「2」下午「3」時舉行(即123全國聯合拍賣)自8月起恢復,各執行分署應確實遵守疫情警戒的防疫措施。
執行署發言人陳盈錦告訴中央社記者,防疫裁罰案件各縣巿衛生局開罰很多,但因衛生局人員前陣子忙於3級警戒疫調等工作,尚未將(義務人逾期未繳納)案件移送執行署。
陳盈錦說,義務人趴趴走違反居家檢疫等案件,從去年3月至今年7月23日中午為止,執行署收案可執行為646件,其中433件繳清款項為新台幣3600萬多元;未佩戴口罩遭罰鍰案件於3級警戒期間較多,執行署收案可執行為53件,其中8件繳清款項為2萬多元。
新聞稿指出,各執行分署仍將積極針對防疫裁罰案件依法迅速強力執行,尤其是3級警戒期間不少民眾無視防疫規定,未佩戴口罩或群聚而遭裁罰案件等,加強查扣存款、車輛、不動產,必要時依法祭出限制出境處分,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伸張公權力,全面落實政府的防疫政策。
新聞稿提及,在疫情期間,義務人如有經濟困難,則可以電話與執行分署承辦人聯繫,執行分署將視個案具體情況採取寬緩執行措施或提供關懷轉介服務,以協助義務人度過難關。(編輯:李錫璋)110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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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發言人陳盈錦告訴中央社記者,防疫裁罰案件各縣巿衛生局開罰很多,但因衛生局人員前陣子忙於3級警戒疫調等工作,尚未將(義務人逾期未繳納)案件移送執行署。
陳盈錦說,義務人趴趴走違反居家檢疫等案件,從去年3月至今年7月23日中午為止,執行署收案可執行為646件,其中433件繳清款項為新台幣3600萬多元;未佩戴口罩遭罰鍰案件於3級警戒期間較多,執行署收案可執行為53件,其中8件繳清款項為2萬多元。
新聞稿指出,各執行分署仍將積極針對防疫裁罰案件依法迅速強力執行,尤其是3級警戒期間不少民眾無視防疫規定,未佩戴口罩或群聚而遭裁罰案件等,加強查扣存款、車輛、不動產,必要時依法祭出限制出境處分,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伸張公權力,全面落實政府的防疫政策。
新聞稿提及,在疫情期間,義務人如有經濟困難,則可以電話與執行分署承辦人聯繫,執行分署將視個案具體情況採取寬緩執行措施或提供關懷轉介服務,以協助義務人度過難關。(編輯:李錫璋)110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