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曾智怡台北25日電)台電啟動核三廠除役前期作業,台電表示,將在7月27日之前提交核三廠除役計畫。主管機關原能會表示,收件後將根據燃料安全、輻射防護、放射線廢棄物管理等關切點逐一審查,預計112年2月底完成審查,隔年正式啟動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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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廠2部機組運轉執照分別至113年7月26日、114年5月17日屆期,依法執照到期3年前,台電須向主管機關原能會提出除役計畫。台電發言人張廷抒證實,核三廠除役計畫將於27日前提出。

目前核一除役,核二廠除役審查通過,1、2號機組執行流程中,如今台電將遞出核三廠除役計畫書,也象徵著非核家園政策達陣。

針對除役計畫審查流程,原能會表示,除役計畫書由原能會審查,於此同時,環保署也會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兩者並行運作;須等環評通過,才能核發除役許可。

原能會進一步說明,針對台電所提出的除役計畫,首先會進行為期1個月的程序審查,主要確認申請書、除役計畫書和財務說明等3份文件是否符合法規要求;若無需補件,則可進入實質審查,約歷時18個月。

實質審查團隊由原能會各局處、專家學者組成,將逐一章節進行詳細技術審查;主要可分為不同關切點,如燃料安全、輻射防護、放射線廢棄物管理、意外事件應變、作業品質等;計畫書預計112年2月底審查完畢,並於隔年啟動除役工作。

原能會表示,除了除役計畫書的審查,進入除役實質審查階段時,也會舉辦地方說明會、進行現場訪查,以促進公眾參與;不過,考量疫情狀況,地方說明會可能暫緩,進而影響審查進度。

根據台電資訊,核三廠自民74年開始運轉,肩負南台灣供電穩定使命,截至110年2月底已經產生約5039億度,對台灣產業經濟民生發展具有相當貢獻,預計於113年7月28日進入除役階段。

等原能會核發除役許可,台電便可啟動為期25年的除役工作,包括8年除役過渡,例如興建乾貯設施、焚化爐;12年除役拆廠,像是拆除反應器、將用過核燃料移置乾貯設施等;3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以及2年廠址復原,共4階段。

核一廠已於108年7月展開除役,至於核二廠除役作業,目前仍在環評專案小組審查階段,尚未取得除役許可,乾貯設施也面臨卡關。原能會表示,台電須全力克服這個障礙,但克服之餘,仍可在不影響用過核燃料安全的情況下,執行電廠週邊設備拆除作業、或者某些非必要設備斷電工作等。

原能會補充,除役作業是為期25年的大型計畫,台電除提交除役計畫書,也須按照各除役進度,定期提報不同設備拆除規劃案予以審查;實際執行現場拆除作業時,原能會也將派員抽查與查核。(編輯:潘羿菁)110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