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報》報導,台灣是全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也是亞洲各國中對LGBT族群相對友善的國家。在東南亞國家中,菲律賓社會對同志接納度也很高,但在法律上對同志仍不友善,菲律賓LGBT相關權益和困境為何?以下帶你一次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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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是天主教國家,但對待LGBT的社會態度在亞洲國家中算相當友善。菲律賓媒體Rappler報導指出,在2019年一項針對全球34個國家對同志接受度的調查中,發現菲律賓有高達73%民眾認為同志族群應該被社會接納、24%民眾認為不應該、3%民眾則放棄作答。這項數字贏過日本、南韓、印度、印尼等亞洲國家,在受訪的34國中排名12。不過,菲律賓媒體也指出,73%的接受度從2013年至2019年的6年間並未變動,唯有反對的民眾從2013年的26%下降至24%、放棄作答者從1%上升至3%,意味著菲律賓社會過去數年間針對LGBT族群之接納度並未擴張,排名反而從2013年的第10名掉到第12名,反而相對落後於全球逐漸邁向友善的步伐。

儘管菲律賓大眾對於LGBT族群接受度頗高,但《人權觀察組織》指出LGBT族群仍面臨相當嚴重的歧視問題,尤其以學生和患有愛滋病的LGBT人士處境尤為弱勢,他們經常要面臨來自家庭、職場、教師、同事或同學的霸凌。當局針對校園霸凌問題分別於2012年和2013年通過「兒童保護法」(Child Protection Policy)和「反霸凌法」(The Anti-Bullying Law)明定學校應訂立相關防護機制杜絕校園霸凌和剝削事件發生,其中也包含針對LGBT之霸凌。

不過,民間團體指出,法案訂立後效果十分有限,原因是官方未有足夠的視察機制以確保這些法案在校園中被徹底落實,各級學校根據法案要求設立的「兒童保護委員會」往往對LGBT議題了解不全,也未接受足夠訓練以識別LGBT受害者及損害LGBT權益的校園政策,針對來自教師的霸凌問題也難以改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出,2013年推出「反霸凌法」後,全國仍只有38%學校制定出符合法規的反霸凌的校園政策,指出原因來自「政府監察力道不足、大眾對於該法案認知程度低落」。

菲律賓眾議院在2017年也通過首個全國性「反歧視法案」(Anti-discrimination Bill)並提交至參議院審議,若該項法案通過,將針對許多歧視LGBT的行為祭出刑罰或罰金;包括煽動針對LGBT之暴力、鼓吹性別歧視言論、在媒體或教科書中宣揚LGBT的污名化、在職場或教育單位因性向身份予以差別對待等。同時,當局不得拒絕LGBT倡議組織登記申請、不得因LGBT身份拒絕提供醫療、公部門服務,或損害其房屋買賣租賃等權益;不得逼迫LGBT人士接受轉換性向之「精神治療」或服藥。儘管該法案在2019年在參議院面臨保守派議員的拖延而尚未通過,但媒體指出,截至2017年,有25個菲律賓地方城市已經先於中央推動地方法令保護LGBT團體免於遭受歧視。

其他法律上的進展則包括在「安全空間法案」(Safe Spaces Act)中關於職場性騷擾的防治規範中就擴大禁止「厭女言論、恐同言論、歧視跨性別言論和性別歧視俚語」等相關行為。在關於HIV和愛滋疾病之法案中,也明文禁止歧視「罹患愛滋病者或被認為罹患愛滋病者」,涉及「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表達、年齡、經濟狀況、殘疾和種族」之歧視言論也被禁止。

根據《國際立即行動組織》綜觀,同志性行為在菲律賓並不違法,但「家庭法」中規定婚姻僅限一男一女,2015年曾有出櫃律師向法院提出請願修正該法,但在2019年遭到駁回,2020年再次審議後仍維持不通過,因此同性婚姻尚不合法。此外,菲律賓不開放進行變性手術之民眾更換身分證性別,且目前缺乏全國性法律保障LGBT不受歧視,在政治和商業界的LGBT代表人士也較缺乏。不過,LGBT倡議團體可以合法登記運作,菲律賓有不少民間團體致力於推動各項議題,媒體針對LGBT之報導也多傾向公正和具備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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