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近日接獲檢舉指出,位在桃園市大園區轄內台61線濱海公路附近,某家砂石業者未經核准長期排放廢污水及無機性污泥至南崁溪及出海口造成污染。專案小組於7月13日持搜索票進入廠區,當場查獲排放廢汙水暗管,依廢棄物清理法送辦,並向法院將余姓負責人及周姓廠長聲請羈押。
桃園地檢署表示, 13日下午專案小組在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協助下,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該公司外圍埋伏,同日下午7時30分許,在大雨滂沱中,專案人員涉險發現有廢污水自灘岸暗管排出,於是持搜索票立即進持搜索票立即進入廠區,當場查獲入廠區,當場查獲44名正在操作設備之外籍移工名正在操作設備之外籍移工,並追出暗管埋,並追出暗管埋設位置。
隨後逮捕公司余姓負責人、周姓廠長、林姓經理林及羅姓機具操作人員等人,並扣得並扣得相關證物。全案經專案小組漏夜偵訊後,檢察官認為余姓負責人及周周姓廠長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重大,且有法定羈押事由,向法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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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逮捕公司余姓負責人、周姓廠長、林姓經理林及羅姓機具操作人員等人,並扣得並扣得相關證物。全案經專案小組漏夜偵訊後,檢察官認為余姓負責人及周周姓廠長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重大,且有法定羈押事由,向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