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內本土疫情,大學指定考試延至7月28日至7月30日辦理,大學招聯會今(13)日表示,今年未規劃補考措施,因此提出3擇一補救措施給確診而無法參加指考的考生,但考生必須具備4條件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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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聯會執行秘書戴念華表示,今年指考考生若因 COVID-19 疫情確診並依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而無法參加本學年度指考,以致無法以考試入學招生管道分發大學的學生可以適用補救措施。

不過,考生的身份必須具備4項條件且缺一不可,才可適用補救措施,包括已報名 110 學年度大學指考、因 COVID-19 疫情確診治療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而無法參加指考,或於考試期間確診致未能全程參與已報名之考試科目、已通過 110 學年度考試入學招生管道證明文件審查以及經招聯會審查認定者。

招聯會提醒,具備這4項條件考生,需於7月 26日上午 9 點起到8月2 日下午5點止,以網路向招聯會申請,經本會審查認定通過後,在8月16日前繳交備審資料及志願切結書等相關表格。

戴念華進一步說明,考生因情況不同,分發原則及審查方式有三類,符合適用條件的考生得選擇其中一類。第一類是選擇考試入學管道志願校系的考生,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所申請的校系審查,最多填6個志願,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考生如果有參加今年的學測,成績則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學生選填志願的校系參考;第二類是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則可以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第三類則是今年以個人申請入學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後放棄的考生,可以選擇1個校系分發。

戴念華補充說明,繁星已錄取、個人申請正取或備取獲分發,可選擇重回原校,但第一類6個志願錄取與否是由校系審查後決定,皆採外加名額,不過牽涉到政府人力管控的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全師培系組的志願,均無法適用上述的補救措施。

另外,確診考生不得同時登記考試入學分發又申請補救措施,當考生若未能全程參與已報名的考科,而以已經考的部分考科參加110學年度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管道登記分發時,便不得再選擇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