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中選會決定將法定於8月28日舉辦的四項公投,延至12月18日舉辦,但卻同時決定於8月28日舉辦立委陳柏惟的罷免投票。同樣一個時間,公投與罷免卻有兩個完全不同的結果,引發外界強烈的質疑,中選會才在昨天又發布新聞稿,表示陳柏惟的罷免案是否改期,會在7月16日開會討論。
雖然聲稱公投延期是因為疫情的影響,但實際上中選會提出的主要理由是「疫情影響選務」,而非是因為公投可能影響防疫。
用最簡單的角度思考就會知道,如果政府是認為疫情可能影響防疫,那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出面,依據《傳染病防治法》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規定,把暫停公投跟管制上班上課、集會一樣,當成防疫的必要措施,會來得更有正當性。
明明指揮中心的權力比中選會來得大得多,但民進黨政府卻選擇不要指揮中心擔任主角,而讓中選會來做決定,原因不外兩個。一是用《傳染病防治法》和《特別條例》來壓制《公投法》,把公投當成上班、集會、宴會之類的活動,在法律的競合上會有問題;二是疫情看似已經有緩和的跡象,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都已經說要放寬管制,還把公投當成洪水猛獸,邏輯上不通,所以只能由中選會出面。
中選會決定延期公投的5項理由,其中4點都是在講選務,包括因為指揮中心的規定所以無法辦選務講習、選務人員可能有辭退潮、地方政府忙著防疫無法兼顧選務、國中小停止開放無法設置投票所,最後一點才是公投可能造成大規模人流。也就是說,中選會延期公投的主要理由,是自己舉辦選務上有困難,而不是基於防疫的考量。
《公投法》第24條雖然有準用《公職人員選罷法》的規定,但《公投法》的公投日期是訂死在雙數年的8月第4個星期六,和《選罷法》的規定不同,兩條法律之間也有競合的問題。而且以中選會提出的5點理由,似乎也沒有辦法說服社會,這樣算不算是「天災或不可抗力情事」,中選會又是如何預見會有1/3的投開票所不能投票或開票,又如何能保證12月18日這5點理由就會消失?
即便中選會所提公投延期的理由都成立,那為何對於陳柏惟的罷免案,中選會卻又看不到這些理由,還要等到社會質疑、反彈之後,才說會開會討論是否也要延期?
中選會不會笨到不知道同一天宣布「公投延期、罷免照辦」的社會觀感有多差,而是根本就不在乎社會觀感。蔡政府執政以來,玩殘了每一個所謂的「獨立機關」,因為都是委員會制,就像「3+11」的決策一樣,每個人都可以推卸責任,不必負責、甚至不會受到指責、不會曝光,所以就比一般的部會更敢、更不中立、更黑箱。
延期公投不是一件小事,台灣既然經常誇耀自己的民主,理論上應該盡可能的捍衛所有的民主價值、和形式。民主被疫情擊倒就已經夠丟人了,更何況今天的狀況是民主被中選會的無能擊潰,而中選會居然還能毫無愧色,甚至對公投、罷免做出差別待遇。
中選會上週的決定,充分顯示如今的中選會是把民進黨一黨的利益,放在民主價值之上,中選會想要捍衛的是民進黨的政治利益,而非民主的精神和價值,只要民進黨需要,中選會必然使命必達。只是如果中選會變成了「終選會」,而且台灣人民也不在乎時,台灣的民主也就一併被終結了。
●作者:單厚之/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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