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水利局近日查獲沙鹿區榜文段土地,未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提出申請,逕而濫墾山坡地成三階平台,總面積逾1公頃,落差高達17公尺,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已立即要求停工限期改正並移送台中地檢署。水利局呼籲,山坡地開發應遵守水土保持法規定,違法將面臨罰款及刑責,切勿因小失大,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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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指出,民眾在沙鹿區榜文段土地,未依水土保持法提出申請,擅自於該地堆積土石。違規面積近2個足球場大,嚴重造成整體邊坡不穩定。又該地下方緊鄰臺灣大道,若遇大雨恐造成土石滑落,將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已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加速進行改善並依法移送法辦。

水利局表示,山坡地開發利用應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提送水土保持計畫,經核定後才能施工,並應依核定計畫施作,不可擅自濫墾土地,如未經申請許可即擅自於山坡地開發,除依法處6至30萬元罰鍰,恐將面臨司法刑責。

水利局提醒,市府已針對山坡地違規案件制定完整標準作業流程,並透過巡查人員、衛星影像及空拍機,運用衛星篩選變異點,快速查報及制止山坡地違規行為,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開挖山坡地,以免傷財更甚面臨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