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前立委張顯耀遭爆,在5月28日已經到燕巢義大醫院打完AZ疫苗,時間甚至比先前遭爆料的黃昭順還要早,高雄市衛生局今(26)日對義大醫院開罰新台幣30萬罰款,而張顯耀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處以新台幣1.5萬元罰款,高雄市長陳其邁重申,「疫苗輪到你打就該你去打,沒輪到你,就不應有特權、不應有插隊,違反規定誰都一樣『就是處罰』,我已經講過,不要一再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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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委黃昭順和張顯耀陸續被爆出插隊打疫苗,上次並未對黃昭順開罰,這次張顯耀卻被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未依律定之疫種疫苗資格接種事實,遭罰新台幣1.5萬元罰款,與以往只罰違規施打醫療院所的慣例不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在記者會被問到時也說:「目前法規只有處分醫療機構或施打單位,對施打人的處罰還要請法務單位研究」。

對此,高雄市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指出,前立委黃昭順和張顯耀這兩起事件有本質上的不同,黃前立委是未在造冊之列的接種,而台北市政府也表達黃前立委是執業藥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說明只要符合接種資格,不限在執業地點接種,這件事後續還會請相關單位再說明,現階段大家忙於防疫,不便在此時多做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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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耀遭爆已打完AZ疫苗。(圖/資料畫面)
而張前立委的狀況是,義大醫院說明他在義聯集團擔任兩岸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除負責該院及整個義大醫療體系的防疫物資調度外,也是該集團疫苗採購小組成員,但經了解並請義大提出造冊文件、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義大醫院均未能提出,經衛生局對照5月28日義大醫院提供接種名冊,顯示義大醫院列冊與實際進出人員不符,院方就有責任,所以依據傳染病法29條處以30萬元。

潘炤穎說,至於張前立委是否為該集團員工,直至中午12時30分為止,一直都連絡不上當事人,依據義大提供的相關事證,既然他沒有實際出入醫院,當然就沒有接種資格,沒有接種資格卻接種疫苗,因此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並參酌其多次發表對於疫苗接種政策之公開說法,顯然悖離其於5月28日接種AZ疫苗之行為事實,所以處以新台幣1.5萬元罰款。

陳其邁再度強調,防疫期間所有的訊息所有防疫措施,以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為準,疫苗輪到誰打就該誰去打,沒輪到就不應有特權、不應有插隊,違反規定誰都一樣「就是處罰」,「我已經講過,不要一再挑釁,就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情」,疫苗為何要按照順序施打,年輕人為什麼要留給長輩先打,因為防疫過程「同島一命」,在面對疫情衝擊時每個人互相體諒很重要,依序施打是社會上起碼的公平正義,拜託大家遵守疫苗施打順序,「我已經講過,市政府的立場就是這樣,違反規定就是開罰『沒有例外』」。

▲新冠肺炎本土感染爆發,截至6/26,累計確診13323例。(圖/NOWnews製表)
▲新冠肺炎本土感染爆發,截至6/26,累計確診13323例。(圖/NOWnews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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