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何志偉2014年在台北市議員任內爆料指出,時任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胞弟劉政池霸佔陽明山區國有地,何志偉因而遭到劉政池提告,法院判定何須賠35萬並登報道歉。何志偉雖登報道歉,但是也發表聲明指出,所以為了正義,所付出的代價,他不會後悔,也願意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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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時何志偉爆料指出,劉政池霸佔陽明山區國有地,不但蓋豪宅,還破壞樹林植被,何志偉更指出「至少還有10處被佔國有地未曝光」,劉政池因而怒告何志偉求償350萬,高等法院二審認定何志偉未經合理查證,判何志偉須賠劉政池35萬元,還要登報道歉,何志偉雖然上訴,但是今年2月遭到駁回。

何志偉雖然登報道歉,但同時也發表聲明「民意代表監督揭弊是天職、也是責任。國家土地、國家公園被破壞被侵佔,民意代表怎麼能袖手旁觀。77行館的劉政池先生,房子拆了、土地還了、人也去關了。往後,社會上有任何不公義的事,我何志偉還是會挺身而出做相同的事、為正義發聲。所以為了正義,所付出的代價,我不會後悔,也願意來承擔。」

劉政池涉及陽明山「七七行館」案,涉嫌竊占國有土地面積逾4000平方公尺,違法設置地下貨櫃、草皮、地磚、植栽,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2019年12月間針對劉政池擅自設置地下貨櫃部分駁回上訴,判刑1年2月定讞,劉政池已於今年4月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