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6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對外公布5月前10名嚴重超速的違規車輛,呼籲駕駛累犯應自我約束,否則最高可處新台幣2萬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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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新冠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 )疫情嚴峻,全台疫情第3級警戒,高公局日前表示,國道交通量減少30%到50%,不過超速情形反而增加,5月下旬國道嚴重超速情形較4月下旬增加約24%。

為讓超速累犯能有所警惕,高公局每年都會不定期公布超速前10名的違規車輛車牌號碼,高公局今天也對外公布5月的前10名超速60公里以上且重複嚴重超速排名前10名違規車輛。

高公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最高速限,處3000元到6000元罰鍰;超速60公里以上者,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處6000元到2萬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高公局指出,若2輛以上汽車共同超速60公里以上,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3萬元到9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編輯:陳政偉)11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