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認定婦聯社福基金會名下的美齡樓房地產,為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以原處分命於6月10日前移轉國有;婦聯會與基金會不服,同案聲請停止執行原處分並提起行政訴訟。婦聯會主委雷倩今(8)天中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剛才律師接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就聲請停止移轉國有的原處分裁定停止執行;可抗告,但裁准理由尚未公布。
雷倩說,今天下午,我們正要寄送口罩、防護衣、面罩給醫院及社福組織,收到這個消息,同仁們鬆了一口氣,在庭院簡短感謝禱告後,回到崗位繼續努力工作。謝謝各位不懈的努力與堅定的支持,讓婦聯會能保有行善的力量!
根據黨產會調查,基金會是婦聯會於1997年捐助10億元所設立的,婦聯會後來再捐贈6億元給基金會,做為向國民黨買下興建美齡樓所需的土地經費,婦聯會並於2003年再捐款4.5億元給基金會,以基金會為起造人,起造地下3層、地面9層、建築總面積9787.64平方公尺(約2960.76坪),門牌號碼為台北市林森南路19號的建物「美齡樓」。
黨產會則認為,婦聯會前後捐贈基金會共10.5億元的款項,屬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4條第4款所規定的「不當取得財產」,依法將美齡樓收歸國有。但基金會回應,美齡樓是由基金會興造,以從事社福慈惠工作,產權全部屬於基金會,與婦聯會無涉;婦聯會也主張本身財產並非不當取得,至於捐贈美齡樓的基金會一切也都合法,程序完整,絕無任何不當。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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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黨產會調查,基金會是婦聯會於1997年捐助10億元所設立的,婦聯會後來再捐贈6億元給基金會,做為向國民黨買下興建美齡樓所需的土地經費,婦聯會並於2003年再捐款4.5億元給基金會,以基金會為起造人,起造地下3層、地面9層、建築總面積9787.64平方公尺(約2960.76坪),門牌號碼為台北市林森南路19號的建物「美齡樓」。
黨產會則認為,婦聯會前後捐贈基金會共10.5億元的款項,屬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4條第4款所規定的「不當取得財產」,依法將美齡樓收歸國有。但基金會回應,美齡樓是由基金會興造,以從事社福慈惠工作,產權全部屬於基金會,與婦聯會無涉;婦聯會也主張本身財產並非不當取得,至於捐贈美齡樓的基金會一切也都合法,程序完整,絕無任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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