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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台灣本土疫情險峻,不確定 6 月 14 日之後是否能正常復課,所以教育部先與地方政府,以及全國性教保經營者團體代表研商並達成共識,6 月先不向家長收取按月繳交的月費,等復課以後,再依照 6 月實際上課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
6月1日至6月14日(計9日)停止到園期間,園所暫時先不向家長收取費用,等復課後,幼兒園再向家長收取6月的代收代辦費,包括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等,至於向家長收取的額度則依據幼兒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
教育部國教署舉例計算如下:
- A 園每月月費: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 = 4000 元
- 6 月原上課日 = 20 天
- 實際上課日數 = 11日
- 6 月 家長應繳費用為 2200 元(計算式:4000 元 ÷ 20 日 × 11 日)
文、圖/盧映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