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全國均已進入3級防疫警戒,新北市政府繼5月20日公告賣場、超商、傳統市場、夜市餐飲全面改採外帶後,今(23)日宣布除原訂場所外,自5月24日起至5月28日止,新增轄內餐飲業、美食街等其他提供餐飲內用之營業場所,全面停止內用,一律改採外帶或外送,若違反且拒絕改善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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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經濟發展局長何怡明表示,疫情變化迅速,只有從生活中的細微處著手,才能全力防堵病毒的擴散。因為用餐行為勢必取下口罩,增加染疫風險,於是決定升級原本之餐飲外帶措施,擴大到所有餐廳、飲料店及美食街等類似場所,全面禁止內用,市府也會派員加強稽查。

經發局則說,會請餐飲業者自5月24日起關閉內用區,市府也會加強稽查所有餐飲場所,如仍有設置內用區且拒絕改善者,將處以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料敵從寬」,惟有關閉病毒散播的每一種可能,才能阻止疫情繼續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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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