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今(12)日下午針對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進行審議,其中針對第四條新建物落成後,起造人或建商在保留建物期間的房屋稅率部分進行修正,從原有的待售期3年內稅率1.5%調整為1.5年內稅率2%,希望能藉此促進建商或起造人積極出售房屋,達到居住正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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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的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起造人在建物落成後,新屋未售出的3年內,房屋稅率都維持1.5%,直到3年後才調升為一般的房屋稅率3.6%。由於3年的待售期相當長,建商能視房價調整銷售策略,也因此被外界詬病圖利建商。
無黨籍台北市議員邱威傑等人也數度針對自治條例提出修正案,不過在議會數度被擱置,邱威傑也曾經透過youtube頻道痛批,才讓該修正案受到重視。除了原本北市府與邱威傑的提案外,議員陳建銘及徐巧芯也都提出各自的修正案,經過數度討論後,直到今天才順利二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