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29)日公布針對南山人壽的裁罰案。金管會指出,發現南山人壽有包括信用卡檢核、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存有重大缺失等8大項缺失,宣布對該公司重罰新台幣760萬元及6項糾正。
金管會指出,在日常監理及對南山人壽金融檢查時,發現南山人壽信用卡檢核及控管機制有缺失、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有重大缺失、資金運用作業有內控缺失、辦理不動產投資未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標準、辦理保全業務及申訴作業處理未完備、辦理法人投保作業未落實核保、辦理系統開發作業未落實規範、辦理委任經理人聘任作業也未審慎執行評估。
金管會表示,南山人壽有多項重大缺失,違反保險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規定,決定開罰新台幣760萬元並核處6項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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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南山人壽有多項重大缺失,違反保險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規定,決定開罰新台幣760萬元並核處6項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