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內警紀案頻傳,監察院今(29)日表示,北市松山警分局員警酒後與人衝突,遭黑衣人闖入中崙派出所砸壞電腦案件,已由監察委員陳景峻、蔡崇義申請自動調查;此外,女師拒警無故攔查,遭中壢警分局員警上銬送辦,有嚴重侵害人權之虞,該案由監委林國明、蔡崇義、陳景峻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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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表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日前發生員警酒後與人起口角,遭黑衣人闖入分局中崙派出所砸壞電腦,所長事後聲稱因停電忘記復電重啟監視器設定,導致監視器未拍下當時畫面,惟經將監視畫面救回後調查發現,係因所長把檔案格式化,警方已以涉犯縱放人犯及湮滅證據罪嫌,將所長等相關人員函送地檢署偵辦。監察委員陳景峻、蔡崇義對此警紀不彰事件表達高度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委指出,依日前警方記者會宣稱因停電未能拍下當時監視畫面之說法,對照警方事後調查監視檔案係遭人為刪除,明顯出入甚大,究竟警方有無涉及包庇,掩蓋事實?是否有上級施壓未究責相關人員?滋事黑衣人之人數為何?等問題,將進一步調查。

另外,4月22日上午在桃園市中壢火車站商圈詹姓女老師前往教室上課途中,遭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員警無故攔查,並要求出示身分證,因詹師不願配合,並表示:「這樣真的很蠢!」之言語,而被警方認定其涉嫌妨礙公務罪上手銬、腳鐐送辦。監察委員林國明、蔡崇義、陳景峻就此警方執法有無過當,表達高度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表示,中壢警分局員警無故攔查步行前往教學之詹姓女老師、要求其出示身分證,並因該師表達之不當言語,而以妨礙公務罪上銬送辦,究該員警對本案盤查執法程序是否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是否違反比例原則?有無侵犯人身自由?內政部警政署對於所屬機關之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所進行之盤查程序,有無相關教育訓練或督導之措施?事關憲法人身自由權之保障,實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