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是「鴨王」的施姓男子,去年底夥同高雄一名張姓貴婦的乾弟弟張男,趁貴婦不在家時偷走貴婦將近3000萬元的現金及首飾,貴婦在去年12月31日報警,然而施男遭到羈押沒幾天就認罪,據悉,施男解除羈押後還向貴婦道歉求和成功,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將施男、張男依竊盜罪嫌提起公訴,因已取得原諒,料輕判機會大。
起訴書指出,施男趁張姓貴婦開啟保險箱時暗記密碼,去年11月28日,趁張姓貴婦出門,張男就開車到貴婦處樓下,施男也叫母親開車到貴婦樓下等,施男陸續竊取屋內4座保險箱內的現金1,100萬元、美金6萬元、人民幣5萬元、黃金條8塊共8公斤、勞力士手錶1只、卡地亞手錶1只、鑽戒6只、龍寶石戒指2只、黃金手環等物,總價值高達2,941萬元,連同個人衣物裝進行李箱搬上張男及施母的自小客車上,施男則騎機車離開現場,並到施男前鎮區住處分贓。
張姓貴婦12月31日發現大量現金、首飾遭竊,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在今年1月3日晚間到施嫌住處將人拘提到案,1月6日凌晨則在桃園中壢區拘提張嫌到案,但施男到案後稱自己在中國是「鴨王」(男公關之王),檢警在住處搜出的現金都是自己賺的,並稱入住貴婦家後每月都可領到30至50萬元的零用金,遭到貴婦駁斥。
因施男避重就輕,遭檢方向高雄地院聲押獲准,據悉施男遭押後因無法忍受牢獄生活,坦承犯行,且施男解除羈押後還向貴婦道歉求和,貴婦見物被找回,施男還不斷道歉,表態原諒施男,但因竊盜屬公訴罪,最後施男及張男仍遭檢方依竊盜罪嫌起訴,但因已取得貴婦的原諒,料輕判機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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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貴婦12月31日發現大量現金、首飾遭竊,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在今年1月3日晚間到施嫌住處將人拘提到案,1月6日凌晨則在桃園中壢區拘提張嫌到案,但施男到案後稱自己在中國是「鴨王」(男公關之王),檢警在住處搜出的現金都是自己賺的,並稱入住貴婦家後每月都可領到30至50萬元的零用金,遭到貴婦駁斥。
因施男避重就輕,遭檢方向高雄地院聲押獲准,據悉施男遭押後因無法忍受牢獄生活,坦承犯行,且施男解除羈押後還向貴婦道歉求和,貴婦見物被找回,施男還不斷道歉,表態原諒施男,但因竊盜屬公訴罪,最後施男及張男仍遭檢方依竊盜罪嫌起訴,但因已取得貴婦的原諒,料輕判機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