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日前宣布,預計2年後要將福島含氚核廢水排入海洋,引發鄰國不滿,然而我國駐日代表謝長廷表示,台灣核電廠也排放含氚的核廢水入海,遭國民黨抨擊,謝長廷強調,若核能廠沒有排放含氚廢水,他願意承擔法律責任﹔25日謝長廷再提出清大原科院院長說法以及核二廠報告附件,並指「答案很清楚是排放入海」。
謝長廷在臉書貼出另兩項「證據」指出,清大原科院院長李敏博士日前於名嘴黃暐瀚節目中表示,台灣核能廠確實將氚水排入海中,但都在標準值以下。謝長廷寫道:「也許學界比較自由,李博士講得簡單明瞭。事實上昨晚原能會的聲明也是已經承認有排放含氚、銫、鈷在內的廢水入海.但有行政公職的單位,也許顧忌比較多,講的曲折抽象,這點可以體會。」
謝長廷續指,依台電每季提出的放射性物質的排放報告,附件中明記「考量海生物食用、海濱遊樂、游泳、划船等關鍵輻射影響途徑」,謝長廷強調,如果不是排放入海,為何考量海水流量、海生物食用和游泳等?他認為,答案很清楚是排放入海。
此外,在「第二核能發電廠109年第4季放射性物質排放報告」中,附件3.3「放射性廢水排放造成之民眾劑量」寫到,台電委託核能研究所發展之廢水排放劑量評估程式LQWIN進行之廢水排放圖進關鍵群體劑量評估結果,均符合核電廠環境輻射劑量設計規範,「且與以往相較皆在正常變動範圍內,並無異常情形」。
此前,謝長廷昨晚於臉書貼出核二廠上一季(2020年第4季)的廢水排放內容報告,並指核二廠所排核廢水不但有氚,還包含鈷58、鈷60、銫137、138等放射物質,「雖然數量微小,但不該存在」。謝長廷表示,目前技術無法消除氚,但仍是與廢水一起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