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上最大,49死太魯閣鐵路大車禍,圍繞政府公益募款,始終引發爭議。衛服部設立捐款賬號,被指責為轉移政府責任,和輿論焦點。第一時間公佈善款分配辦法,僅三分一善款用於死難者家屬的撫卹,則被批評不食人間煙火,罔顧家屬權益,搞得群情激奮。
最後,陳時中宣佈,對每位死難者,給予家屬1500萬善款撫卹,其餘部分「一毛不剩」,全數分配給傷患及相關人士(如目擊車禍現場的乘客每人1萬),總算止住了輿論風暴。
不過,近日監察委員紀惠容仍然對此不以為然。在受邀參加公視《有話好説》談話節目中,她先是感謝節目提供「理性討論」的機會,然後「很理性」地説出一些看似「不理性」的言論。
紀説,她根本就反對政府在重大災難(害)時,發起公益募款,理由是「會把捐款吸走,讓我們民間團體募不到」。
含正副院長,監察院共有29位監委。代表政府權力體系,最高的道德標準,和最後的正義防線。簡言之,法院管不到的事,監察院可以管。而且,法官有違規、缺失,也只有監委可以糾舉、彈劾,甚至移送懲戒。
這樣,有著榮寵身分、社會地位,和糾彈百官頂層權力的監委,言行自然要接受更高標準的檢視。
紀惠容認為政府在重大災難(害)時,發起公益募款,會排擠民間公益團體的募款空間。這點説的沒錯。
但是,紀忽略了兩點,政府並非有事沒事,都在發起重大災難(害)事故或事件的募款活動。而是在重大死傷災難(害)發生,才作出這樣的舉動,以彌補既有制度對死傷者撫卹、救難的不足。
以這次太魯閣號鐵路大車禍為例,按照既有法規,台鐵目前針對每名罹難者只能規劃賠償540萬元。對於直接肇事導致事故發生的包商,要透過漫長的法律途徑才能求償。即使法院判定包商要高額賠償,屆時如果其資產不足,仍是無濟於事。
於是可見,政府發起捐款加上台鐵的補償,加起來超過2000多萬。雖然再多的金錢都無法讓受難者死而復生,但這筆款項對遇難家屬心理慰藉,和實際經濟生活的幫助,都有著急迫的現實意義。
不知道紀惠容在反對政府在重大災難(害),發起公益捐款時,有想到這點嗎?
紀曾擔任勵馨基金會執行長,這個基金會長期以來在保護婦女和兒少權益方面,對台灣社會的貢獻有目共睹,堪稱指標性的公益團體。紀在社運和公益活動中也展現道德勇氣,和公益良心。這是之所以她被聘任為監察委員的原因之一。
不過,顯然她還沒有把自己的身分,從社運、公益角色,良好地切換成監察委員——執法、調查、審判(裁判)的定位。
再舉一例,可鑒紀在角色轉換上的尷尬和「脫序」。充當監察院丁允恭桃色事件的調查者,在調查完畢移送懲戒法院(原公懲會)後,紀惠容主動提議,讓義務律師到庭攻防,以求此案能「嚴懲」。
懲戒法院裁定丁守恭撤職停用兩年,認定言行未涉性騷擾之後,紀惠容大表「遺憾」。並羅列諸多是由和理論根據,對丁被指控的性騷擾部分,進行輿論追殺。
紀同情弱勢女性,憎惡無良渣男,當然可以理解,但應該依據監委權責,和監察院的法章制度,依法行事。而非變成一個「道德審判者」,取代網路鄉民,或網紅鄉民的角色。
紀惠容當然有守護正義的使命感,但如過不能擺脫「道德魔人」內在固執,還是要小心「好心」辦了糊塗事。
還有,最好還是少上節目,講對了還好,講錯了可是把監察院的聲譽和形象的賠進去。現在除了前監委,已經很少看到有監委上節目,搶名嘴飯碗。「達者少語,智者謹言」,不知道這句話紀委員聽得進去嗎?
●作者:韋安/資深媒體人、高端策略顧問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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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近日監察委員紀惠容仍然對此不以為然。在受邀參加公視《有話好説》談話節目中,她先是感謝節目提供「理性討論」的機會,然後「很理性」地説出一些看似「不理性」的言論。
紀説,她根本就反對政府在重大災難(害)時,發起公益募款,理由是「會把捐款吸走,讓我們民間團體募不到」。
含正副院長,監察院共有29位監委。代表政府權力體系,最高的道德標準,和最後的正義防線。簡言之,法院管不到的事,監察院可以管。而且,法官有違規、缺失,也只有監委可以糾舉、彈劾,甚至移送懲戒。
這樣,有著榮寵身分、社會地位,和糾彈百官頂層權力的監委,言行自然要接受更高標準的檢視。
紀惠容認為政府在重大災難(害)時,發起公益募款,會排擠民間公益團體的募款空間。這點説的沒錯。
但是,紀忽略了兩點,政府並非有事沒事,都在發起重大災難(害)事故或事件的募款活動。而是在重大死傷災難(害)發生,才作出這樣的舉動,以彌補既有制度對死傷者撫卹、救難的不足。
以這次太魯閣號鐵路大車禍為例,按照既有法規,台鐵目前針對每名罹難者只能規劃賠償540萬元。對於直接肇事導致事故發生的包商,要透過漫長的法律途徑才能求償。即使法院判定包商要高額賠償,屆時如果其資產不足,仍是無濟於事。
於是可見,政府發起捐款加上台鐵的補償,加起來超過2000多萬。雖然再多的金錢都無法讓受難者死而復生,但這筆款項對遇難家屬心理慰藉,和實際經濟生活的幫助,都有著急迫的現實意義。
不知道紀惠容在反對政府在重大災難(害),發起公益捐款時,有想到這點嗎?
紀曾擔任勵馨基金會執行長,這個基金會長期以來在保護婦女和兒少權益方面,對台灣社會的貢獻有目共睹,堪稱指標性的公益團體。紀在社運和公益活動中也展現道德勇氣,和公益良心。這是之所以她被聘任為監察委員的原因之一。
不過,顯然她還沒有把自己的身分,從社運、公益角色,良好地切換成監察委員——執法、調查、審判(裁判)的定位。
再舉一例,可鑒紀在角色轉換上的尷尬和「脫序」。充當監察院丁允恭桃色事件的調查者,在調查完畢移送懲戒法院(原公懲會)後,紀惠容主動提議,讓義務律師到庭攻防,以求此案能「嚴懲」。
懲戒法院裁定丁守恭撤職停用兩年,認定言行未涉性騷擾之後,紀惠容大表「遺憾」。並羅列諸多是由和理論根據,對丁被指控的性騷擾部分,進行輿論追殺。
紀同情弱勢女性,憎惡無良渣男,當然可以理解,但應該依據監委權責,和監察院的法章制度,依法行事。而非變成一個「道德審判者」,取代網路鄉民,或網紅鄉民的角色。
紀惠容當然有守護正義的使命感,但如過不能擺脫「道德魔人」內在固執,還是要小心「好心」辦了糊塗事。
還有,最好還是少上節目,講對了還好,講錯了可是把監察院的聲譽和形象的賠進去。現在除了前監委,已經很少看到有監委上節目,搶名嘴飯碗。「達者少語,智者謹言」,不知道這句話紀委員聽得進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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