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網友「小孬孬」 黃士修一審遭判拘役50天

記者張志康/綜合報導

▲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去年嗆網友,遭台北地院判拘役50天。 (圖/NowNews資料照)
▲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去年嗆網友,遭台北地院判拘役50天。 (圖/NowNews資料照)
去年4月,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在臉書上以「小孬孬」回應網友留言,遭北檢以公然侮辱罪起訴。今(15)日台北地方法院判處黃士修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黃士修表示一定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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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黃士修在臉書質疑公司違反禁令,將口罩輸出到香港,與許姓網友在留言處筆戰。黃以「回去多讀點書,我等你提告,一天沒收到起訴書,你就繼續當小孬孬」回應許姓網友。

許姓網友提告後,台北地檢署認為黃士修與網友間留言並非評論中衛,與社會公益無關,依公然侮辱罪嫌將他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黃士修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對此,黃士修在臉書上發表聲明指出,本判決嚴重違反過往北檢與北院對於言論自由認定標準,檢方採取切割事實脈絡手法起訴,法官無視答辯狀列出事實脈絡與裁判案例,做出有罪判決。

黃士修指出,對於一個檢驗言論自由邊界法治實驗,一審被判有罪並不是壞事。他一定會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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