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4)日表示,經委員會議,通過統一超商合併外送平台「foodomo」的結合案。公平會表示,此一結合案有助於為市場注入競爭新活力,不禁止結合。
公平會指出,統一超商經營「7-ELEVEN」連鎖式便利商店,專聯科技公司則為經營「foodomo」餐飲外送平臺,統一超商擬對專聯科技公司結合,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表示,統一企業、統一超商、專聯科技公司主要經營業務分別為食品製造、連鎖式便利商店、餐飲外送平臺等,業務性質並不相同,且統一超商及旗下關係企業有在餐飲外送平臺銷售部分餐飲或商品的情形,故公平會從垂直結合與多角化結合的角度進行評估。
公平會認為,由於專聯科技公司在餐飲外送平臺市場之市占率甚低,且上游餐飲業者家數眾多,不論在餐飲外送平臺市場及連鎖式便利商店市場亦均存有強力競爭對手,可與統一超商及專聯科技公司抗衡。況餐飲外送平臺上的餐飲或商品多元,相互具有替代性,消費者選擇眾多,所以本結合案尚無產生市場垂直封鎖的疑慮,亦難驟然改變各相關市場結構及原有業者的市場地位,且現在其他各大連鎖超商亦與其他外送平臺有合作,故本結合反而可能促進餐飲外送平臺市場更具競爭性。
經過綜合考量後,公平會審議認為此結合案沒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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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表示,統一企業、統一超商、專聯科技公司主要經營業務分別為食品製造、連鎖式便利商店、餐飲外送平臺等,業務性質並不相同,且統一超商及旗下關係企業有在餐飲外送平臺銷售部分餐飲或商品的情形,故公平會從垂直結合與多角化結合的角度進行評估。
公平會認為,由於專聯科技公司在餐飲外送平臺市場之市占率甚低,且上游餐飲業者家數眾多,不論在餐飲外送平臺市場及連鎖式便利商店市場亦均存有強力競爭對手,可與統一超商及專聯科技公司抗衡。況餐飲外送平臺上的餐飲或商品多元,相互具有替代性,消費者選擇眾多,所以本結合案尚無產生市場垂直封鎖的疑慮,亦難驟然改變各相關市場結構及原有業者的市場地位,且現在其他各大連鎖超商亦與其他外送平臺有合作,故本結合反而可能促進餐飲外送平臺市場更具競爭性。
經過綜合考量後,公平會審議認為此結合案沒有顯著限制競爭疑慮,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的不利益,因此依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