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13)日表示,今年5月1日適逢星期六,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動節係屬勞工的國定假日,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至於補休日期則由勞資雙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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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動節是勞工應放假的日子,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若休假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也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至於在哪一天補休,則由勞資雙方協商,建議可比照銀行約定在4月30日補休。

勞動部指出,若雇主徵得勞工當天同意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勞動部強調,勞動節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