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路上騎車「遛馬」?高雄一名54歲的蔡姓男子日前被民眾拍下騎車在大馬路上遛馬,高雄三民一分局接獲民眾報案,立即派遣巡邏警網前往同盟三路與力行路口附近尋找,最後在同盟三路與中華橫路旁之草坪找到蔡男騎著機車,沒有戴安全帽,遛著飼養的一隻小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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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了解,居住於鼓山區的蔡男,因貪圖方便,且認為自己養的小馬很乖,也會跟著他跑,才未使用交通工具運送,讓小馬跟在他機車後方行走於道路上;但三民一分局指出,對於他未牽繫其飼養的寵物馬,疏縱於道路上行走、妨害交通,影響用路人安全,及加上男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之行為,都將依法開罰。

警方表示,蔡男被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300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及第31條第6款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掣單舉發,並通報高雄動物保護處前往查處是否有違反動物保護法。

蔡男對自己在道路溜馬的行為坦承不諱,警方依規定對其掣單舉發,三民一分局分局呼籲,民眾攜帶飼養的寵物、禽、畜,一定要繫繩牽繫,且不得疏縱、任由其在道路上奔走,如此不僅讓自己荷包失血,也影響用路人安全及造成寵物的生命遭受危害;對於媒體詢問曾發生過騎馬上酒家的事情,三民所副所長張永昇鄭重呼籲民眾,酒駕騎馬也是違法,還是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開罰。